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东方证券2026-07-28 00:00

摘要

1东方证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证券100%股权。
2公司董事会说明,截至公告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定条件,交易合规性障碍已排除。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作出如下说明: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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