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方证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上海证券100%股权事宜。
2交易对方包括百联集团、国泰海通等,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3独董认为交易方案合规、评估公允、程序合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本次交易完成后百联集团及上海国际集团持股将超5%成为关联方。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将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 ,进而成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朱凯、吴弘、冯兴东、罗新宇、陈汉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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