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摘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本次增持主体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第二大股东共青城梅花腾龙起飞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花投资”)实际控制人吴世春先生控制的宁波梅岭沃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梅岭沃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花投资持有206,821,844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8%。梅岭沃飞未持有公司股份。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收到梅岭沃飞函告,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梅岭沃飞拟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当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股份发行、可转债转股等事项,梅岭沃飞拟增持的股份数量不变。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于梅岭沃飞自筹及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增持不设定固定增持价格区间,梅岭沃飞将结合公司内在价值、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发生变化,或因其他无法提前预判的客观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增持规模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宁波梅岭沃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是√否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0%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___)☑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共青城梅花腾龙起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6,821,844
10.38%
同一实际控制人。吴世春先生持有梅花投资80%股份、梅岭沃飞99%股份。
合计
206,821,844
10.38%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 □是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宁波梅岭沃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通过增持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稳定二级市场投资者预期。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股份金额
以实际为准
拟增持股份数量
不低于2,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4,000万股(含本数)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以实际为准
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固定增持价格区间,梅岭沃飞将结合公司内在价值、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当日起6个月内完成(即2026年7月28日~2027年1月27日)。若增持期间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超10个交易日,增持实施期限相应顺延至股票复牌后。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筹和自有资金相结合的方式。
拟增持主体承诺
梅岭沃飞及梅花投资郑重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整实施期限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全部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因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发生变化,或因其他无法提前预判的客观因素,导致出现增持计划无法达到预期增持规模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梅岭沃飞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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