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锋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进航科”)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加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的修订与更新。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审阅报告的议案》
因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加期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对东进航科财务报表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了《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公W[2026]A465号)。同时,公证天业对公司备考财务报表进行补充审阅,并出具了《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苏公W[2026]E1181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6]E1183号)。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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