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规划: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苏州规划2026-05-28 18:40

摘要

1苏州规划发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IPO募资净额4.99亿元中仅使用1.33亿元,未使用比例达77.53%,余额3.87亿元(含理财3.11亿元)。
2四大募投项目均延期,其中智慧城市及区域营销中心项目推迟至2028年12月。
3该报告系公司收购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必备申报文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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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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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page=1,bbox=[294, 104, 374, 179])

目 录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

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

3、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签字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复印件

![](page=2,bbox=[324, 139, 472, 319])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GP

中国.江苏.无锡

总机:86(510)68798988

Wuxi. Jiangsu. China

传真:86(510)68567788

Tel: 86(510)687989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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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mail@gztycpa.cn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26]E1183号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规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苏州规划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苏州规划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实地观察、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对所取得的材料做出了必要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page=3,bbox=[297, 105, 375, 180])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苏州规划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苏州规划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苏州规划本次收购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苏州规划收购北京东进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5月28日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2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7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0,737,205.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962,794.15元。2023年7月14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4,059,792.45元)后的余额525,640,207.55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34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86,825,325.71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75,825,325.71元,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11,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3年7月14日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入金额

525,640,207.55

减:支付除承销保荐费用外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含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26,552,673.59

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5,150,126.47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240.73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849,159.82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768,227.27

项目

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26,553,553.85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25,478,431.90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040.86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10,510,970.36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84,843.7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412,269,895.22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32,382,247.45

累计支出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

1,812.32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6,482,693.03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456,797.2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386,825,325.7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5,825,325.71

理财产品

311,000,00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以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活期银行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640392512

2023-7-14

90,154,000.00

1,426,078.79

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999011863410806

2023-7-14

95,534,600.00

40,701,187.51

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

75270122000438243

2023-7-14

60,000,000.00

50,984.16

活期存款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

10555501040031748

2023-7-14

125,693,000.00

106.11

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

10555501040031755

2023-7-14

107,496,807.55

49.01

活期存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477333

2023-7-14

46,761,800.00

4,352,971.14

活期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86011110000190630

2024-1-26

-

28,813,233.40

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32250198874000001152

2024-1-29

-

480,715.59

活期存款

合计

525,640,207.55

75,825,325.71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理财产品和定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金额

到期日

期限/天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2026-1-4

17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35,000,000.00

2026-1-14

9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26-3-26

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三香路支行

七天通知存款

9,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结构性存款

45,000,000.00

2026-3-2

8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

结构性存款

50,000,000.00

2026-1-23

9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

结构性存款

57,000,000.00

2026-3-16

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干将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

2026-1-26

3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25,000,000.00

2026-1-22

18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26-3-30

181

合计

311,000,000.00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前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287号),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6,098.25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66.89万元。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6,098.25万元、人民币466.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2023年10月,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098.25万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66.89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

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 311,000,000.00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在满足公司业务布局的需要,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前提下,调整“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增加募投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上述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的差异及原因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6,825,325.71元,其中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11,000,000.00元,其余75,825,325.7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十)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96.2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使用13,301.08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8,682.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未使用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7.5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系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896.28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3,301.0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3年度

7,515.01

2024年度

2,547.84

2025年度

3,238.2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

实际投资金额(2)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否

9,553.46

9,553.46

3,796.76

9,553.46

9,553.46

3,796.76

-5,756.70

2028年12月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否

4,676.18

4,676.18

928.68

4,676.18

4,676.18

928.68

-3,747.50

2027年12月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否

12,569.30

12,569.30

2,650.11

12,569.30

12,569.30

2,650.11

-9,919.19

2027年12月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否

15,015.40

15,015.40

5,925.53

15,015.40

15,015.40

5,925.53

-9,089.87

2028年12月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1,814.34

41,814.34

13,301.08

41,814.34

41,814.34

13,301.08

-28,513.26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41,814.34

41,814.34

13,301.08

41,814.34

41,814.34

13,301.08

-28,513.2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关于“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表面变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后,经审议同意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加快加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并结合自身行业地位、管理能力等因素,为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和效益实现,经公司审慎研究后,经审议同意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8年12月。

2、关于“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公司总部目前位于苏州市姑苏区,近年来当地政府对姑苏区企业的发展持续加大力度。公司2023年10月底,通过土地竞拍取得了位于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解放西路南、福星路西(03-13)苏国土2023-WG-9号科研用地地块,并于2023年11月取得该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该地块位于姑苏中心地段,紧邻地铁站点和城市公园,交通便捷,环境宜人,配套齐全,浸润于苏州传统文化的熏陶之中,与公司致力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业务特色和技术特长相契合。在该地块上建设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可以更好的表达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经济发展兼容并蓄的理念,从而更有效的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效应。综合上述因素,经公司内部重新论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变更本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该地块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调整至2027年12月。

3、关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原计划利用上述“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办公用房面积进行建设。鉴于上述“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本项目也相应变更实施地点至同一地块并调整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至2027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85,813,282.41元(含净利息收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增加募投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地点包括:1、长三角区域,一是围绕公司本部进一步扩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昆山、太仓、常熟、园区、张家港等,二是在苏州之外的长三角重要城市布局,包括但不限于合肥、盐城、徐州等;2、大湾区,在该区域内的重要节点城市布局,包括但不限于深圳、惠州、佛山等地。公司将根据具体布点的场地获取方式、人员规模、设备投资、业务开展情况,审慎投入,在不改变总投资额的前提下,优化项目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变更募投项目“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解放西路南、福星路西(03-13)苏国土2023-WG-9号科研用地地块;变更“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至苏州市姑苏区吴门桥街道解放西路南、福星路西(03-13)苏国土2023-WG-9号科研用地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投资金人民币6,098.25万元、人民币466.8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287号)。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同意该事项,并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0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人民币6,098.25万元、人民币466.89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5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86,825,325.71元,其中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11,000,000.00元,其余75,825,325.71元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储于专户,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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