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文本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董事马骏先生、苗丹女士、季小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马骏、苗丹、刘炳华、王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马骏、苗丹、刘炳华、王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刘荣华、马骏、苗丹、刘炳华、王宁宁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7)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6月8日15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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