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翔港科技2026-05-21 00:00

摘要

1翔港科技发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定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
2核心议案包括:拟每10股派现0.8元并转增4股;
3申请2026年度不超过8亿元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5亿元担保;
4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5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及制定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6董事会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营收10.35亿元(+16.86%),净利润1.16亿元(+76.89%)。

证券代码:603499

证券简称:翔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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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5月

目 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3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5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办法说明...6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7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14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

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18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2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4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8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A栋2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和投票时间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26年5月 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9: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的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建军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开始,工作人员宣读大会会议须知和大会出席情况;

(二)审议有关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审议《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01《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 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就股东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五)选举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

(七)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宣读表决结果及股东会决议

(九)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建军、唐珺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路666号翔港科技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0123

电话号码:021-58075851

传真号码:021-5812608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如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设立会务组,具体负责有关会议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或者提问的股东请事先向会务组登记,由会务组汇总后,统一交有关人员进行解答。发言股东举手示意后,经主持人许可,也可以即席发言。

四、股东享有充分的发言权。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提问先后顺序安排发言。

五、股东发言时,请首先报告姓名及所持股数,为确保会议的正常进行,在会议期间每位股东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三分钟。

六、股东请勿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在进行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

七、现场投票采用逐项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八、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程序和办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执行。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办法说明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办法说明如下:

一、现场表决的组织工作设监票人3名,由2名股东代表和1名律师组成,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并由律师当场见证。监票人职责:

1、负责核对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人数及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规定;

3、统计议案的表决结果。

二、现场表决规定

1、本次股东会有9项表决内容,每位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签到时领取表决票壹张。

2、本次股东会之表决内容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打“ $ \surd $ ”。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议案作废票处理。

3、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务必填写股东信息,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并保持表决票上股东信息的完整性。

三、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应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填写完毕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四、投票结束后,监票人清点计票,并将表决内容的实际投票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5年度,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公司积极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推进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状况概述

2025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业绩目标,深耕主营业务,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进行市场开拓,扩大业务规模;同时,通过加强集团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运营效率与成本管控,着力提升经营韧性,运营和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完成了年度各项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60.17万元,同比增长16.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6.99万元,同比增长76.8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250.17万元,同比增长90.76%。

(二)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业务情况介绍

公司作为国内优秀的印刷包装一体化解决方案供应商,致力于以彩盒、标签等相关包装印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围绕销售拓展、产能提升、客户开发、技术创新开展经营工作,核心业务实现稳步突破,依托内部专项小组,协调公司资源、互通信息、协同作战,整合包装印刷(外包材)、包装容器(内包材)、化妆品各业务板块的联动协同效应,继续向“打造日化产品一站式供应链”的战略目标迈进。

1、包装印刷

公司主要的客户覆盖了日用品、食品、烟草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包装印刷呈现烟包业务高速增长、社包业务稳步提升的格局。公司全年中标上海烟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

公司等多个项目,涵盖中华、熊猫、喜贵、黄山等知名香烟品牌,为后续销售业绩奠定了项目基础。另一方面,凭借自身的设计开发能力,中标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公司的多个设计开发产品,公司的开发能力得到了市场的认可。截至目前,公司服务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与科丝美诗、赫力昂中国公司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产品开发、精益生产、供应保障及成本优化等领域进行深度协同合作。包括赫力昂中国公司、歌帝梵、联合利华在内的多家客户资源成为公司经营的重要护城河。另一方面,落地杭州配方师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夏悦贸易有限公司等新客户,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公司重视包装印刷行业及上下游的技术革新,致力于对印刷领域先进技术的引进和自主研发。2025年度申请多项软件著作权、新型专利,已经获得11项授权,同时,获得1项团体标准,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认可度。开发了熊猫防伪/防揭标签工艺;实现了彩印烫金转印工艺,可替代3D彩色打印;推出了瓦楞灰板替代灰板礼盒方案。自主研发了包括成品烟盒定位喷码机、纸盒糊盒连线定位喷码机、自动丝印视觉定位贴纸片机、自动回盒检测机在内的自动化设备,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搭建覆盖包装生产全流程的智能检测系统,实现多维度质量检测与异常预警,实现全维度质量管控。面对AI浪潮,公司将引进AI技术深度融入包装设计、生产、分析、管理全流程,打造智能化产业体系和多项核心应用场景。

2、包装容器

报告期内,久塑科技通过核心老客深耕、新增客户扩容两手抓,业绩基本盘稳固且增量显著。上美、联合利华、上海家化、百雀羚等核心客户,合作持续深入。新增包括汉高、佩莱、逸仙、兔头妈妈、珀莱雅、自然堂、贝德美、彩棠等37个知名美妆/个护品牌,客户结构持续优化,是业绩增长的重要推手。同时,久塑科技顺应下游品牌“定制化、长期化”合作需求,为客户提供从模具开发到成品交付的全流程服务,提升客户黏性与合作深度。另一方面,全年新开模具400余套,为产品迅速落地提供产能支撑,贴合美妆行业“新品迭代快、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需求。2025年9月,MES系统正式上线,有效强化了质量管控,保障客户订单交付质量与效率。

3、化妆品

报告期内,瑾亭化妆品持续稳固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为营收提供核心支撑。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成功开发景宁橘朵、上海内见慧、翁狄、成都钧林等10余家新客户,覆盖化妆品、护肤品等多个细分领域,拓展多元客群,提升经营稳定性。另一方面,瑾亭化妆品持续深化与包括elf、雅诗兰黛等重点客户的合作,提升整体盈利质量。瑾亭化妆品积极推出新品,成功推出Colorkey卸妆膏、翁狄青藤玫瑰香型手部磨砂凝露、朱栈ORC春树系列多用膏等多款新品,涵盖卸妆、护肤、彩妆等热门品类,丰富了产品矩阵。

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证券部通过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热线电话、公司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小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投资者对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培养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塑造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提升公信力和影响力。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5年3月7日

1、《关于参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公司放弃优先权利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5年4月24日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专项报告的议案

14、《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7、《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听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25年8月8日

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4、逐项审议《关于制订、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4.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4.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4.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09、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4.11、关于修订《利益冲突管理制度》的议案

4.1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4.13、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1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4.15、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4.16、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4.17、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4.1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4.19、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4.21、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4.22、关于制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4.23、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4.2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5年10月22日

1、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行使职能,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议;年报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进行及时沟通与交流,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有关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进行了制定和审查。

3、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与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各项决议均已得到有效执行或实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5月22日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5、《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1《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

6.02《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

7、《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8月27日

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制订、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6、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4、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有效推动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6、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高度重视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业绩说明会、电话热线、邮箱、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平台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保持互动,在合规前提下为社会公众解释和传递公司经营信息,从而保障投资者的知悉权、聆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高效沟通。

三、公司经营计划

1、包装印刷

在巩固公司传统包装业务的市场地位的基础上,着力挖掘新客户潜力,扩大新客户业务规模,提升新客户部门的开发与转化效率,制定专项新客户开发激励政策,不断优化客户结构,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另一方面,对客户将进行分层管理,制定差异化的服务与扩客策略。同时,严格落实公司交期标准与流程优化要求,提升客户响应速度。完善质量控制体系,降低客户投诉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基于2025年在自动化设备、AI技术、环保包装、智能检测等领域的研发成果,2026

年专/软件著作权申报将围绕这些核心方向持续深挖,针对喷码机、丝印机等设备进行技术迭代与优化;落地AI技术在行业的深度应用;继续研发绿色包装材质、环保印刷工艺,申请相关实用新型专利(包装结构)、发明专利(工艺方案)。

2、包装容器

久塑科技2026年计划以人均产值提升为核心效能抓手,以销售、利润、资产投资预算为经营指引,通过深化数字化升级、优化人员与生产结构、深耕新老客户、落地高附加值新项目等具体动作,实现业绩规模与经营效能的同步提升,延续2025年的增长态势,同时进一步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以2025年业绩为基础,进一步提升营收规模、优化利润结构,通过资产投资夯实生产、研发、数字化等核心能力,为业绩持续增长提供硬件支撑。持续落地2025年9月上线的MES系统,实现生产管理的智能化,优化订单交付效率、产品质量管控,打通生产全流程数据链路。同时,延续客户与产品双轮驱动,夯实增长基础,一方面深耕核心客户,深化定制化服务,另一方面激活新增客户的潜力,推动订单落地,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客户服务方面,延续从模具开发到成品交付的全流程服务模式,提升客户黏性,同时结合数字化系统,优化订单对接、生产跟进、物流交付等全链路服务效率。

3、化妆品

2026年,瑾亭的战略围绕“开源”“节流”展开。开源方面,瞄准市场动向捕捉行业趋势,拓展战略客户抢占优质资源,是营收增长的核心抓手;同时,以研发创新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增强服务价值提升客户粘性,实现从“产品供给”到“价值共生”的升级。节流方面,推行标准化、精益化、数字化转型,通过流程规范化与数字化工具降低内耗;强化专业化能力建设,锁定“零损失”目标,严控质量与运营风险,实现低成本高效运转。通过提升一次产品合格率、订单及时交付率、新品一次成功率、减少客户投诉、提升客户满意度等手段,落地开源节流战略。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各位股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269,869.1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0,616,737.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302,594,3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207,551.2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82%。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26年4月10日,公司总股本302,594,3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121,037,756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23,632,146股(最终转增股份数及转增后总股本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2025年,立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件

诉讼(仲裁)金额

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2014年报

尚余5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1,096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瞿玉敏,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李正宇,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郁香香,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5年起开

始在立信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计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公司2026年度拟续聘立信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与立信确定2026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实际融资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最终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含 70%)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0元。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预计有效期

是否关联担保

是否反担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翔港科技

久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70%

54%

846.18

20,000

22.34%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否

否

翔港科技

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

100%

41%

0

5,000

5.59%

否

否

(四)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担保额度可在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进行调剂。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久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久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控股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70%股权;朱玉军持有17%股权;景成连持有13%股权

法定代表人

景成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87812115M

成立时间

2014年02月13日

注册地

上海

注册资本

4,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

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102.88

50,312.69

负债总额

27,052.45

28,056.08

资产净额

23,050.43

22,256.61

营业收入

10,047.71

44,197.08

净利润

793.82

4,397.66

2、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瑾亭化妆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董婷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QGB18T

成立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注册地

上海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软件销售;销售代理;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025.55

11,877.76

负债总额

4,934.68

4,685.51

资产净额

7,090.87

7,192.25

营业收入

2,346.17

8,326.61

净利润

-101.38

-819.59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被担保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下属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46.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95%。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董事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确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董建军、董婷婷、景成连、宋莉娜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任职情况

1

董建军

董事长、总经理

65.96

在任

2

董婷婷

副董事长

30.00

在任

3

宋莉娜

董事

58.86

在任

4

景成连

董事

110.97

在任

2、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领取津贴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5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任职情况

1

赵平

独立董事

12.00

在任

2

彭娟

独立董事

12.00

在任

3

陈少军

独立董事

12.00

在任

二、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会议材料之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职务薪酬。

(四)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详见会议材料之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6年4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独立董事除外。

(一)考核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二)薪酬结构与公司长远利益和发展策略相符;

(三)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行业、规模与业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五)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支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果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工资总额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一定时期内支付给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八条 公司董事的津贴及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根据股东会批准的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组成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津贴、社会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的主要职责、行业薪资水平、服务年限、个人能力等因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评价标准、程序、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相关重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与健康、守法合规、绿色减排发展、社会责任等)相挂钩,根据公司考核结果,按年度定期发放,绩效薪酬可递延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中长期激励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与公司中长期经营业绩相挂钩、与中长期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四)社会保险以及公司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法定保险,公司可根据需要制定其它公司福利办法,津贴根据公司的制度按时发放。

(五)在公司产品研发、市场开发、资本运作、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且董事或高管在其中发挥主要作用及做出贡献的,经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董事或高管的绩效薪酬考核标准可以适当提高。

第十条 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进行调整。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的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公司可以减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等,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

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平)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历任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上海市国耀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世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

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董姓名

2025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年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赵平

4

4

0

0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共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1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要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听取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确保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科技发展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关注公司修改包括《公司章程》等公司管理规则的合规性,为公司合规经营、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协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年审会计师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内审部工作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及时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情况进行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等事项,充分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于重大事项及时与本人汇报,并提交相关文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审计机构,本人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龙平

赵 平

2026年4月17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彭娟)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彭娟,中国国籍,有境外居留权(美国),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市成本研究会秘书长兼任培训部主任、中国财务云研究院顾问、行为科学理事会理事、中国市场营销资格认证培训授课专家、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绿色金融中心会员、中国财务云服务研究院顾问,兼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高管教育中心主任。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董姓名

2025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年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彭娟

4

4

0

0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共参加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及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召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听取会计师对年报审计工作的计划;对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进行审议,形成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确保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科技发展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等相关工作,督促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就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定期报告等关键事项,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通过听取审计计划、关注重大判断领域、跟踪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内部审计业务质量提升,确保审计过程的独立、审慎与结论的客观、公正,从专业层面维护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及时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情况进行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等事项,充分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于重大事项及时与本人汇报,并提交相关文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审计机构,本人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彭娟

2026年4月17日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少军)

作为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少军,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历任原轻工部处长、原国家经贸委处长、中国光大集团副局级。2023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4次,股东会2次。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在表决过程中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独董姓名

2025年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年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陈少军

4

4

0

0

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2025年度共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审议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要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出席参加。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人与其他委员对公司2025年发展规划进行了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了解,确保公司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科技发展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同时,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关注公司化妆品板块的经营情况,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编制定期报告的过程中,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审阅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沟通情况,及时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切的问题。通过参加股东会、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和参加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就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情况进行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情况等事项,充分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对于重大事项及时与本人汇报,并提交相关文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不涉及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5年审计机构,本人对立信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此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的职责以及诚信与勤勉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利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建言,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践行诚信义务和勤勉义务,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独立董事:陈少军

陈少军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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