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洪城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洪城环境2026-07-25 00:00

摘要

1洪城环境发布提示性公告,自2026年7月12日至7月24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41元的130%。
2若未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满足该条件,将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可转债。
4目前尚未正式触发,需关注后续股价走势及公司董事会决议,提醒投资者注意强赎风险。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0

转债代码:110077

转债简称:洪城转债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洪城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7号)核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票面利率第一年 0.2% 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0.8%、第五年 1.5%、第六年 2.0%,存续期 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40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洪城转债”,债券代码“110077”。

“洪城转债”自2021年5月26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起止日期为 2021年5月26日至2026年11月1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7.1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41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可能触发的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中约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 \textcircled{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textcircled{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二)赎回条款可能触发情况

自2026年7月12日至2026年7月24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洪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若在未来触发“洪城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时,届时将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现行法规要求,于触发本次可转债赎回条款后召开董事会确定是否赎回“洪城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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