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摘要
关于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零二六年七月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瀚讯”、“发行人”或“公司”)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联席主承销商”、“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联席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报送的《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为74,6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得到的股票数量(即22,388,955股)和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的孰低值,即不超过22,388,955股(含)。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2,388,95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数量上限(即22,388,955股),且已超过《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即15,672,269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3.32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7月1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即33.32元/股。
2026年7月14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6份有效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32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999,980.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33,423.0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566,557.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2,388,9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16,177,602.55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陆俊停
600,240
19,999,996.80
6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3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91,596
132,999,978.72
6
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0,276
22,999,996.32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70,468
138,959,993.76
6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360
29,999,995.2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8
陈凯
600,240
19,999,996.80
6
9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10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1,260
104,999,983.20
6
12
薛小华
690,276
22,999,996.32
6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80,552
45,999,992.64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63,145
95,399,991.40
6
1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750,300
24,999,996.00
6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282
6,640,076.24
6
合计
22,388,955
745,999,980.60
—
(八)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议、批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5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会审议。
2、2025年1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6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6年5月28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年6月24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495号)。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履行了法定决策、审批、注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得到了监管部门的批准,实施过程合法、合规。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具体情况
(一)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25日向深交所报送《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共计327名特定投资者。
2026年7月9日,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共向327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14家;基金公司24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20家;其他机构214家;个人投资者35位。
自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2026年7月14日)上午9:00前,有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陆俊停
2
陈凯
3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投资者名称
4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5
深圳市蓝海创赢投资有限公司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量函(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郑幼琴
上述《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即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括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
(一)不少于二十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不少于十家证券公司;
(三)不少于五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7月14日(T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7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3家基金公司无需缴纳定金, 1名自然人投资人未按时缴纳定金,其余13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类别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
1
陆俊停
自然人
39.88
2,000.00
是
是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7.49
2,000.00
是
是
3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3.39
2,000.00
是
是
4
薛小华
自然人
33.53
2,000.00
是
是
33.33
2,300.00
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33.88
2,000.00
是
是
33.32
2,500.00
6
郑幼琴
自然人
33.51
2,000.00
保证金超时
否
7
陈凯
自然人
33.80
2,000.00
是
是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3.33
4,600.00
无需
是
9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5.50
2,300.00
是
是
1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35.08
7,150.00
是
是
33.33
9,540.00
11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33.74
2,000.00
是
是
12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6.00
13,300.00
是
是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4.79
3,800.00
无需
是
34.19
5,300.00
33.39
10,500.00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6.01
2,060.00
无需
是
35.01
7,956.00
34.21
13,896.00
15
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
其他
34.01
3,000.00
是
是
证券投资基金
16
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4.01
2,000.00
是
是
17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3.32
2,000.00
是
是
(三)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33.32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22,388,955股,募集资金总额745,999,980.60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陆俊停
600,240
19,999,996.80
6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3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91,596
132,999,978.72
6
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0,276
22,999,996.32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70,468
138,959,993.76
6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360
29,999,995.20
6
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8
陈凯
600,240
19,999,996.80
6
9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10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1,260
104,999,983.20
6
12
薛小华
690,276
22,999,996.32
6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80,552
45,999,992.64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63,145
95,399,991.40
6
1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750,300
24,999,996.0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282
6,640,076.24
6
合计
22,388,955
745,999,980.60
—
(四)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况。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发行人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六)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陆俊停、陈凯、薛小华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等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杭
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七)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上海瀚讯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4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上海瀚讯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
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陆俊停
C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3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陈凯
E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10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薛小华
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是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八)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554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17日17:00:00时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共16名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上海瀚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745,999,980.60元。
2026年7月20日,国泰海通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5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20日17:00:00时止,发行人已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8,955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999,980.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33,423.0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566,557.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2,388,9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16,177,602.55元。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2026年5月28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6月24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号)。
联席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他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五、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号);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自真
孔海宾
归剑元
归剑元
项目协办人:
(已离职)
舒昕
法定代表人(签字):
轴
朱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2026年7月23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佑君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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