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瀚讯: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上海瀚讯2026-07-24 15:46

摘要

1上海瀚讯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33.32元/股,发行数量22,388,955股,募集资金总额约7.46亿元,净额约7.39亿元。
2本次发行对象共16名,包括财通基金、诺德基金、华泰资管等知名机构及泉州国资、陕西空天动力等产业资本,锁定期均为6个月。
3发行底价即为最终发行价,认购倍数较高。
4募资将用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page=0,bbox=[568, 1948, 711, 204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LTD.

联席主承销商

![](page=0,bbox=[726, 2197, 1256, 2287])

二零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page=1,bbox=[271, 861, 1684, 1422])

杨洪生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page=1,bbox=[267, 1759, 1192, 1961])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目录

释义 ...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 5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 6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 6

(四)股份登记情况 ... 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 7

(二)每股面值 ... 7

(三)发行数量 ... 7

(四)发行方式 ... 7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 7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 8

(七)发行对象 ... 8

(八)限售期 ... 9

(九)上市地点 ... 9

(十)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 9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4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 14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 15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22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 22

(五)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 22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23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 23

(二)联席主承销商 ... 24

(三)发行人律师 ... 24

(四)审计机构 ... 24

(五)验资机构 ... 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26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7

(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27

(二)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 27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 28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 28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 28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 28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29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9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0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31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31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32

发行人律师声明 ...33

审计机构声明 ...34

验资机构声明 ...35

第五节 备查文件 ...37

一、备查文件目录 ...37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37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上海瀚讯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双由

指

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会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预案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募集说明书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行为

董事会决议日

指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日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5年12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决定将上述议案提交发行人股东会审议。

2、2025年1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6年4月16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1、2026年5月28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6年6月24日,发行人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1495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554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17日17:00:00时止,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共16名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上海瀚讯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745,999,980.60元。

2026年7月20日,国泰海通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7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553号)。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7月20日17:00:00时止,发行人已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88,955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999,980.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433,423.0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566,557.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2,388,9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16,177,602.55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

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

(三)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74,6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限为74,600.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得到的股票数量(即22,388,955股)和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的孰低值,即不超过22,388,955股(含)。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最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2,388,955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数量上限(即22,388,955股),且已超过《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即15,672,269股)。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发行承销方式为代销。

(五)发行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3.32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026年7月1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即33.32元/股。

2026年7月14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6份有效申购报价单。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3.32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

(六)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5,999,980.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33,423.0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8,566,557.5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22,388,955.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716,177,602.55元。

(七)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陆俊停

600,240

19,999,996.80

6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3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91,596

132,999,978.72

6

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0,276

22,999,996.32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70,468

138,959,993.76

6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360

29,999,995.20

6

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8

陈凯

600,240

19,999,996.80

6

9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10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1,260

104,999,983.20

6

12

薛小华

690,276

22,999,996.32

6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80,552

45,999,992.64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63,145

95,399,991.40

6

1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750,300

24,999,996.00

6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282

6,640,076.24

6

合计

22,388,955

745,999,980.60

(八)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十)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6月25日向深交所报送《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共计327名特定投资者。

2026年7月9日,在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本次共向327名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剔除重复机构)14家;基金公司24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公司20家;其他机构214家;个人投资者35位。

自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后至申购日(2026

年7月14日)上午9:00前,有9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审慎核查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并向其补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上述过程均经过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陆俊停

2

陈凯

3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5

深圳市蓝海创赢投资有限公司

6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量函(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郑幼琴

上述《认购邀请书》发送范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即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除应当包含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公司前二十名股东外,还应当包括下列网下机构投资者:

(一)不少于二十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二)不少于十家证券公司;

(三)不少于五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及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

2、申购报价情况

2026年7月14日(T日)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时限内,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17份申购报价单。当日12点前,除3家基金公司无需缴纳定金, 1名自然人投资人未按时缴纳定金,其余13家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申购均符合《认购邀请书》要求,均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类别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有效

1

陆俊停

自然人

39.88

2,000.00

是

是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37.49

2,000.00

是

是

3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3.39

2,000.00

是

是

4

薛小华

自然人

33.53

2,000.00

是

是

33.33

2,300.00

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33.88

2,000.00

是

是

33.32

2,500.00

6

郑幼琴

自然人

33.51

2,000.00

保证金超时

否

7

陈凯

自然人

33.80

2,000.00

是

是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3.33

4,600.00

无需

是

9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5.50

2,300.00

是

是

1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保险公司

35.08

7,150.00

是

是

33.33

9,540.00

11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33.74

2,000.00

是

是

12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6.00

13,300.00

是

是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4.79

3,800.00

无需

是

34.19

5,300.00

33.39

10,500.00

1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36.01

2,060.00

无需

是

35.01

7,956.00

34.21

13,896.00

15

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4.01

3,000.00

是

是

16

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

其他

34.01

2,000.00

是

是

投资基金

17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33.32

2,000.00

是

是

3、投资者获配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且根据《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33.32元/股,最终发行规模为22,388,955股,募集资金总额745,999,980.60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陆俊停

600,240

19,999,996.80

6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3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91,596

132,999,978.72

6

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0,276

22,999,996.32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70,468

138,959,993.76

6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00,360

29,999,995.20

6

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8

陈凯

600,240

19,999,996.80

6

9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00,240

19,999,996.80

6

10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00,240

19,999,996.80

6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51,260

104,999,983.20

6

12

薛小华

690,276

22,999,996.32

6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80,552

45,999,992.64

6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863,145

95,399,991.40

6

1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750,300

24,999,996.00

6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282

6,640,076.24

6

合计

22,388,955

745,999,980.60

-

4、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当然机构专业投资者(A类)、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B类)、自然人专业投资者(C类)、认定法人或机构专业投资者(D类)及认定自然人专业投资者(E类)等5个类别。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性)、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等五种级别。

本次上海瀚讯向特定对象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4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中C4(积极型)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

本次上海瀚讯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陆俊停

C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3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陈凯

E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10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薛小华

普通投资者-C5(激进型)

是

1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4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5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16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投资者-C4(积极型)

是

经核查,上述16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及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5、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

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6、缴款通知书发送及缴款情况

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15日向所有获配投资者发送《缴款通知书》。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截至2026年7月17日17:00,联席主承销商已足额收到全部发行对象的申购缴款。

三、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规模为22,388,955股,募集资金总额745,999,980.60元,未超过股东会决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号)同意注册的以及向深交所报送发行方案规定的股数及金额上限,未超过募投项目资金总额。本次发行最终

发行对象共计16家,不超过35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向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对象情况介绍

1、陆俊停

姓名:陆俊停

身份证号码:1102251970XXXXXXXX

住所:北京市***

获配数量:600,240股

限售期:6个月

2、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1561024335

法定代表人:李浩哲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丰泽街361号国投大厦14楼

注册资本:433,378万元

经营范围:负责市属工交、流通、城市公用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从事投资、改造、参股、控股、租赁、转让、承包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在许可的范围和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00,240股

限售期:6个月

3、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X4TU7Y

法定代表人:余均勤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

注册资本:1,052.631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991,596股

限售期:6个月

4、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H2RNX76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杰信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1号696室-1

注册资本:15909.997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90,276股

限售期:6个月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2XYCTM30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4,170,468股

限售期:6个月

6、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法定代表人:路云飞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900,360股

限售期:6个月

7、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0225592U

法定代表人:路云飞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00,240股

限售期:6个月

8、陈凯

姓名:陈凯

身份证号码:4403061991XXXXXXXX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获配数量:600,240股

限售期:6个月

9、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X35403G

法定代表人:朱娜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骏业路2998号陕西空天动力创新中心1号楼18楼1808室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00,240股

限售期:6个月

10、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89LQ82

法定代表人:张党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1号楼3305户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代客理财、融资担保、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600,240股

限售期:6个月

1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法定代表人:郑成武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151,260股

限售期:6个月

12、薛小华

姓名:薛小华

身份证号码:3201021970XXXXXXX

住所:南京市***

获配数量:690,276股

限售期:6个月

1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1813093L

法定代表人:鲁伟铭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注册资本:13272.4224万元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80,552股

限售期:6个月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863,145股

限售期:6个月

15、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HY320M

法定代表人:吴毅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406号2号楼3262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铁矿石、钢材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建材、焦炭的批发和零售;煤炭的批发(无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750,300股

限售期:6个月

1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99,282股

限售期:6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况。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发行人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获配投资者是否属于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陆俊停、陈凯、薛小华为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等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公募基金产品等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宁波保税区宏泰投资有限公司、泉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自有资金参与,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1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7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该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综上,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保荐代表人:孔海宾、归剑元

项目协办人:舒昕(已离职)

项目组成员:朱威、孙珮祺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066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电话:0755-23835271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号来福士中心办公楼12层

负责人:龙海涛

签字律师:赵泽铭、崔白

联系电话:010-56500900

联系传真:010-56500999

(四)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赵键、郑钢

联系电话:021-63390956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五)验资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会计师:赵键、郑钢

联系电话:021-63390956

联系传真:021-63392558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80,125,604

12.76%

0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一君悦科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1,398,289

5.00%

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永赢国证商用卫星通信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178,909

2.42%

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永赢高端装备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300,394

2.28%

0

肖裕福

境内自然人

10,805,557

1.72%

0

北京美锦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752,757

0.6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3,726,587

0.59%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626,545

0.58%

0

王斌

境内自然人

2,826,700

0.45%

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华夏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555,409

0.41%

0

合计

168,296,751

26.81%

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示意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

1

上海双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0,125,604

12.32%

0

2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一君悦科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1,398,289

4.83%

0

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永赢国证商用卫星通信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178,909

2.33%

0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永赢高端装备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4,300,394

2.20%

0

5

肖裕福

10,805,557

1.66%

0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70,468

0.64%

4,170,468

7

上海睿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沣兴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991,596

0.61%

3,991,596

8

北京美锦投资有限公司

3,752,757

0.58%

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726,587

0.57%

0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626,545

0.56%

0

合计

171,076,706

26.31%

8,162,064

注: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2,388,955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负债总额不变,资

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本次发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优化资本结构。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项目效益将逐步显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将得到强有力支撑,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有助于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提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并通过了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运营实力,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优势及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发生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生产、采购、销售等方面新增经常性关联交易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第三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一、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495号);符合已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本次发行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及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 《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page=31,bbox=[738, 1126, 1131, 1313])

归剑元

归剑元

项目协办人:

(已离职)

舒昕

法定代表人(签字):朱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page=33,bbox=[433, 1408, 1408, 1647])

负责人:

![](page=33,bbox=[420, 1757, 882, 1990])

龙海涛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026年7月23日

11000000262052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群

赵键

中国注册

会计师

赵键

卸钢

中国注册

会计师

郑钢

郑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志国杨

杨去国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U LUN PAW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

2026年7月23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554号)、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553号)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赵解

赵键

中国注册

会计师

赵键

邹钢

郑钢

中国注册

会计师

郑

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

志国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SHU LUN PR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7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2、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258号

电话:021-62386622

传真:021-32555590

联系人:谭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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