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摘要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八月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 $ \surd $ ”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本次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7月 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11日(星期二)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1区3栋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签署表决票;
(八)会务工作人员收回表决票,计票人、监票人共同清点表决票,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宣布会议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熊伟、陶陶、吴健、袁自军、宿迁市七零年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熊伟、陶陶、吴健、袁自军、宿迁市七零年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价格,并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和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终止本激
励计划事宜等;
(9)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公司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熊伟、陶陶、吴健、袁自军、宿迁市七零年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泰安钜有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及其关联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议案四: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年报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采用单一选聘的方式选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3人
2025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人数
1,507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2025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3,719.56万元
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9,069.64万元
业务收入总额
291,008.44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审计客户家数
557
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万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16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相股份”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三)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容诚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张春梅
2012年
2009年
2021年
2024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
宣德忠
2018年
2015年
2015年
2025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
字注册会计师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辉达
2012年
2007年
2021年
2024年
近三年签署过澳华内镜、正帆科技、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56.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8.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8.5万元),审计费用与2025年度持平。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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