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兴瑞科技2026-05-23 00:00

摘要

1兴瑞科技董事会审议通过提前赎回“兴瑞转债”议案。
2因公司股票在2026年4月24日至5月22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25.50元/股)的130%(即33.15元/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3公司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
4该事项将加速可转债转股或兑付,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及现金流。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债券代码:127090

公告编号:2026-038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良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会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议案》

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兴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5.50元/股)的 130%(即33.15元/股)。根据《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兴瑞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兴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兴瑞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兴瑞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号)。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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