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伦:关于解除赵剑华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ST惠伦2026-07-24 00:00

摘要

1ST惠伦公告称,因非独立董事赵剑华代表股东仟易伟达对公司提起诉讼且未勤勉尽责处理借款纠纷及账户冻结事宜,存在实质性利益冲突,经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解除其董事职务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2生效后赵剑华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董事会成员由7名减至6名,低于章程规定人数,公司将尽快补选。
3赵剑华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

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赵剑华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赵剑华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董事职务的基本情况

鉴于赵剑华先生在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期间明确表达了其作为广东仟易伟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仟易伟达”)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江资本有限公司的代表,结合仟易伟达已对公司提起诉讼,其双重身份导致其与公司构成实质性利益冲突。同时,在仟易伟达与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及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仟易伟达申请冻结事件中,时任公司董事长赵剑华先生并未勤勉尽责地处理与应对。

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惠伦”)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赵剑华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以下简称“该议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和解除赵剑华先生董事职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赵剑华先生董事职务的解除生效,赵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赵剑华先生非独立董事职务生效后,赵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届时,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7名变为6名,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亦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但本次解除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依法完成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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