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佳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三佳科技2026-07-24 00:00

摘要

1三佳科技公告,控股股东合肥创新投与一致行动人三佳集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于2026年7月22日到期且不续签,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2本次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仅表决权调整:合肥创新投表决权比例由22.14%降至17.04%,三佳集团表决权由0恢复至5.10%。
3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合肥创新投,实控人仍为合肥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4三佳集团后续减持仍需遵守相关法规限制。

证券简称:三佳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9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佳科技”)控股股东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创新投”)与其一致行动人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佳集团”)签订的《关于三佳科技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股东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仅其表决权比例有所增减。本次权益变动,合肥创新投的表决权比例减少 5.10%,三佳集团的表决权比例增加 5.1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合肥创新投,实际控制人均为合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合肥市国资委”)。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 26,993,8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04%;三佳集团持有公司8,079,4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5,073,3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4%,其中合肥创新投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073,333股,占表决权比例为 22.14%,三佳集团持股所占表决权比例为0。
  • 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26,993,8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04% ,占表决权比例为 17.04% ,表决

权比例减少 5.10%;三佳集团持有公司8,079,4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占表决权比例为 5.10%,表决权比例增加 5.10%。

202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股东三佳集团的《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的告知函》,鉴于上述股东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已于2026年7月22日到期,三佳集团决定不续签,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4年10月15日,三佳集团与合肥创新投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三佳集团同意将其持有的 5.10%三佳科技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合肥创新投行使。表决权委托期限为 2025年1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到期后,如需继续委托,各方应另行协商并签署新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期限届满,双方未就表决权继续委托事宜达成一致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动终止。委托期限内,委托方不得单方面提前终止该股份表决权的委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肥创新投、三佳集团均充分遵守协议约定,未发生违反《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二、《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情况

2026年7月22日,三佳集团出具了《关于<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不续签的告知函》,鉴于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有效期已于2026年7月22日到期,合肥创新投、三佳集团不续签《表决权委托协议》,其一致行动人关系自《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后自动解除。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不再受一致行动人关系的约束,不再受《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的任何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确认就《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履行和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到期且不续签,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股东各自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仅其表决权比例有所增减。本次权

益变动,合肥创新投的表决权比例减少 5.10%,三佳集团的表决权比例增加 5.1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26,993,8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04%;三佳集团持有公司8,079,4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5,073,33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14%,其中合肥创新投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5,073,333股,占表决权比例为 22.14%,三佳集团持股所占表决权比例为0。

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创新投与三佳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关系自动解除,合肥创新投持有公司26,993,8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04% ,占表决权比例为 17.04% ,表决权比例减少 5.10% ;三佳集团持有公司8,079,4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10% ,占表决权比例为 5.10% ,表决权比例增加 5.10%。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后相关方持股比例及表决权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持有表决权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合肥创新投

26,993,865

17.04%

35,073,333

22.14%

26,993,865

17.04%

26,993,865

17.04%

三佳集团

8,079,468

5.10%

0

0

8,079,468

5.10%

8,079,468

5.1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合肥创新投,实际控制人均为合肥市国资委。

四、其它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动。

3、本次权益变动后,三佳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在6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减持的规定。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佳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产投三佳(安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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