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关于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ST龙元2026-07-24 00:00

摘要

1ST龙元发布要约收购申报公告,收购人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以1.25元/股现金价格部分要约收购公司91,786,000股股份,占总股本6%。
2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6年7月28日至8月26日,申报代码770006,申报方向为卖出。
3收购人已存入1.15亿元履约保证金。
4若预受股份超过预定数量,将按比例收购。
5要约价格基于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加权均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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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ST龙元

公告编号:临2026-04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70006
  • 申报简称:龙元收购
  •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 要约收购价格:1.25元/股
  • 要约收购数量:部分要约,拟收购股份数量91,786,000股,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
  •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6日
  • 收购人: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当阅读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宁波开海自有资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海投资”)发来的《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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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情况

  1. 被收购公司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龙元
  1.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491
  1. 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1.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91,786,000股
  1. 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 6%
  1. 支付方式:现金
  1. 要约价格:1.25元/股

9. 要约价格的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入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1.25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1.25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10. 要约有效期:2026年7月28日至2026年8月26日

  1.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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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 申报编号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70006。

2. 申报简称

龙元收购

3. 申报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价格为1.25元/股。

4. 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份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5. 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当申报卖出。

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编号等。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6. 预受要约股份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可能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7. 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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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

8. 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9. 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10. 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应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1. 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开海投资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2. 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91,786,000股,则开海投资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91,786,000股,则开海投资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 \times $ (91,786,000股 $ \div $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开海投资从每名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1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零碎股处理规则进行处理。

13. 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开海投资已经将要约收购资金114,732,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后续将按照规定划入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4. 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开海投资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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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海投资将凭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预受股份过户确认文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5. 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预受要约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开海投资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四)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 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编号等。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申报方向: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2. 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开海投资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上一交易日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 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4. 竞争性要约情形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 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或设定相关权利限制前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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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最后三个交易日撤回限制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二、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三、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满后,转受让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四、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发放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65615689

邮箱:stock@lycg.com.cn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本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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