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聚星科技: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聚星科技2026-07-23 16:33

摘要

1聚星科技股东孙乐(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苏晓东(董事)、林显金(董事)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股份。
2孙乐计划减持不超过155.15万股(占总股本1.00%),苏晓东拟减持31.69万股(占0.20%),林显金拟减持27.63万股(占0.18%)。
3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4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承诺及法规,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孙乐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

16,462,000

10.61%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苏晓东

董事

1,267,500

0.82%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林显金

董事

1,105,000

0.71%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孙乐

1,551,500

1.00%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苏晓东

316,875

0.20%

集中竞价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林显金

276,250

0.18%

集中竞价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

个人资金需求

(一)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 \surd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一)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

(二)本次减持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且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存在重大负面事项及重大风险。

(四)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该计划实施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该计划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将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是 否

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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