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大鹏工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摘要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2日
- 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层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鹏堂
- 会议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议案内容: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和目前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程的需要,为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拟对募投项目“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为该募投项目内部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具体调整如下:
1.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拟调整募投项目“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将费用主要用于设备购置、研发项目支出和研发人员支出,调整前后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调整前投资总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其中:哈尔滨华耐视拟分配金额
其中:苏州华耐视拟分配金额
1
建筑工程费
552.85
-552.85
0
0
0
2
设备购置费
1,109.75
-624.25
485.50
337.75
147.75
3
设备安装费
33.29
-33.29
0
0
0
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0.00
-30.00
0
0
0
5
预备费
86.29
-86.29
0
0
0
6
研发项目支出
374.85
41.33
416.18
288.09
128.09
7
研发人员支出
1,243.20
348.46
1591.66
994.95
596.71
调整
-936.90
-
-
-
-
项目总投资
2,493.34
-
2,493.34
1,620.79
872.55
2.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市场和人才发展需要,经综合考量,在原实施主体哈尔滨华耐视的基础上,拟新增苏州华耐视为“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以承接实施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开发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江苏省苏州市。公司募投项目“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调整前后如下: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
实施主体
哈尔滨华耐视
实施主体
哈尔滨华耐视/苏州华耐视
中心项目
实施地点
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珠海路南侧
实施地点
哈尔滨市巨宝四路/苏州
3. 研发项目
“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的子项目“汽车漆面检测技术迭代研发”,实施地点由哈尔滨调整为苏州,其余研发项目实施地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2.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议案内容: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保障资金安全,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向具有合法资质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独墅湖支行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研发中心项目”,并同意公司后续与苏州华耐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独墅湖支行、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相关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调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运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调整经营范围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调整如下:
1、变更公司名称
将中文名称由“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哈尔滨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arbin Shimada Big Bird Industrial Co.,Ltd.”变更为“Harbin Big Bird Industrial Co.,Ltd.”。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不变。(变更后的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全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调整经营范围
调整前的经营范围:自动化装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汽车辅机及清洗剂的生产和销售;批发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及上述商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拟调整后的经营范围: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变更后
的营业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3、修订章程
根据上述内容,修订章程中有关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哈尔滨岛田大鹏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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