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海思科2026-07-23 00:00

摘要

1海思科完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59.37元/股,较底价溢价14.77%;
2发行数量20,974,510股,募集资金总额约12.45亿元,净额约12.31亿元。
3获配对象包括诺德基金、财通基金、易方达、富国、泰康资产等13家机构及个人,限售期6个月。
4募资将用于新药研发及补充流动资金,控股股东王俊民仍为实控人,股权结构稳定。

股票代码:002653

股票简称:海思科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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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page=0,bbox=[500, 2095, 1472, 2251])

二〇二六年七月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王反民

弯讹科

王俊民

贾松小

严庞科

曹传德

岳湖

岳琳

乐寻

乐军

许兵伦

许兵伦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7)

5422010101542

2026年7月20日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page=2,bbox=[314, 807, 1718, 1091])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

5422010101542

目 录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2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2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24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5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8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28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29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35

一、备查文件目录 ...35

二、查阅方式 ...35

释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海思科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发行人会计师/验资机构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申购报价单》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认购邀请书》

指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上市公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分别于2025年2月27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6日、2025年9月23日、2026年1月16日、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5年12月18日,深交所出具《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1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26)78号《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资金到位的情况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9),截至2026年7月15日,中信证券实际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1,245,256,658.70元。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6CDAA3B0751),截至2026年7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5,256,658.7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14,041,932.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1,231,214,726.0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974,510.00元,新增资

本公积人民币1,210,240,216.09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6年7月8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51.73元/股。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9.37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4.77%。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向深交所报送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三)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根据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本

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4,525.67万元,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24,525.67万元/发行底价51.73元/股”所计算的股数与70,000,000股的孰低值,即24,072,234股,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本次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0,974,5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45,256,658.70元,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的相关要求,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24,072,234股),且发行股数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四)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向深交所报备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上市公司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798

228,799,987.26

6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5,150

217,599,955.50

6个月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8,093

139,999,981.41

6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8,703

124,599,997.11

6个月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0,692

116,999,984.04

6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8,556

95,499,969.72

6个月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10,611

59,999,975.07

6个月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6,517

59,756,914.29

6个月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2,176

49,999,989.12

6个月

10

UBS AG

724,271

42,999,969.27

6个月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897

38,999,974.89

6个月

12

郭伟松

589,523

34,999,980.51

6个月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9,523

34,999,980.51

6个月

合计

20,974,510

1,245,256,658.70

-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与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45,256,658.7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14,041,932.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1,214,726.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上限124,525.67万元。

(七)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情况

上市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等发行与承销方案相关附件,投资者名单包括截至2026年6月30日发行人前20名股东(剔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共18家)、4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6家证券公司、20家保险机构、153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263名特定对象。

上市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报送上述名单后至本次发行申购报价前

(2026年7月10日上午9:00前),共收到7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中,具体如下:

序号

新增投资者名称

1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薛小华

3

陈学赓

4

卢春霖

5

施渊峰

6

杨丽蓉

7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10日(T日)9:00前,向上述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申购时间2026年7月10日9:00-12:00,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除1名投资者因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他投资者均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申报保证金),为有效申购。

投资者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为有效报价

1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98

6,000.00

是

是

55.47

9,990.00

2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9.03

4,000.00

是

是

66.00

4,500.00

63.00

5,000.00

3

上海睿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睿量电子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91

3,500.00

是

是

4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4.96

3,500.00

是

是

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55

13,000.00

不适用

是

54.25

13,700.00

6

杨丽蓉

58.31

3,500.00

是

是

7

中汇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59.00

10,000.00

是

是

8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星1号证券投资基金

55.00

3,500.00

否

否

9

广州粤凯寰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77

4,500.00

是

是

10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58

11,700.00

不适用

是

11

郭伟松

62.73

3,500.00

是

是

57.73

4,000.00

51.73

4,500.00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6.61

16,200.00

不适用

是

51.86

30,870.00

1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58

41,510.00

不适用

是

1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1.06

9,550.00

是

是

1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1

3,500.00

不适用

是

63.63

12,460.00

序号

投资者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否为有效报价

56.00

14,960.00

16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8.18

10,450.00

是

是

53.68

12,560.00

17

UBS AG

61.08

4,300.00

不适用

是

57.28

5,300.00

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99

7,500.00

是

是

60.79

14,000.00

58.79

15,700.00

1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00

6,000.00

不适用

是

20

上海宁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苑沛华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5.58

3,500.00

是

是

21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2.20

3,500.00

是

是

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1.44

4,400.00

是

是

59.37

6,300.00

57.99

10,200.00

23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0.03

3,900.00

不适用

是

52.89

5,550.00

2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7.01

5,900.00

不适用

是

65.75

14,200.00

64.56

21,760.00

25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定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1.73

3,500.00

是

是

2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7.33

5,000.00

是

是

27

四川生物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28

18,500.00

是

是

28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4.99

12,670.00

不适用

是

62.29

16,550.00

60.19

22,880.00

3、发行价格及配售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对有

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并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9.37元/股,发行股数为20,974,510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1,245,256,658.70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3家,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53,798

228,799,987.26

6个月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5,150

217,599,955.50

6个月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58,093

139,999,981.41

6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98,703

124,599,997.11

6个月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70,692

116,999,984.04

6个月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08,556

95,499,969.72

6个月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10,611

59,999,975.07

6个月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6,517

59,756,914.29

6个月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42,176

49,999,989.12

6个月

10

UBS AG

724,271

42,999,969.27

6个月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56,897

38,999,974.89

6个月

12

郭伟松

589,523

34,999,980.51

6个月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9,523

34,999,980.51

6个月

合计

20,974,510

1,245,256,658.70

-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6-08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郑成武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853,798

限售期

6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06-21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3,665,150

限售期

6个月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01-21

注册资本

782,484.551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住所地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26335439C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2,358,093

限售期

6个月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04-17

注册资本

13,244.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欣荣

住所地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7878666D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2,098,703

限售期

6个月

5、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04-13

注册资本

5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陈戈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0924515X

经营范围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970,692

限售期

6个月

6、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6-02-21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段国圣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北路429号29层(实际自然楼层26层)2901单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84802043P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保险资产管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1,608,556

限售期

6个月

7、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02-03

注册资本

13,272.422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鲁伟铭

住所地

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728号9楼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71813093L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10,611

限售期

6个月

8、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08-18

注册资本

1,762,892.5829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住所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1,006,517

限售期

6个月

9、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0-07-30

注册资本

5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锋

住所地

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长江路99-9号B栋16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0199MA1C6UHW4K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

获配数量(股)

842,176

限售期

6个月

10、UBS AG

名称

UBS AG

注册资本

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

房东明

住所地

Bahnhofstrasse45,8001 Zurich,Switzerland,and Aeschenvorstadt1,4051 Basel,Switzerland

企业类型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

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

724,271

限售期

6个月

1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05-24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毅

住所地

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9MA1G5BGTXB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

656,897

限售期

6个月

12、郭伟松

姓名

郭伟松

类型

境内自然人

住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

身份证号码

3505241974**********

获配数量(股)

589,523

限售期

6个月

13、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11-21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么博

住所地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50号3层301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

589,523

限售期

6个月

(二)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获配的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郭伟松为境内自然人,以其自有资金参与认购,无需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UBSAG均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养老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保险产品、养老金产品等参与本次认购,上述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

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内,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5、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中涉及需要登记备案的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登记备案。

(四)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A类专业投资者、B类专业投资者和C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最低风险等级、C1-保守型、C2-相对保守型、C3-稳健型、C4-相对积极型和C5-积极型。本次海思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如果参与申购报价的普通投资者风险等级为C2及以下,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本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保荐人(主承销商)向投资者发送《产品或服务不适当警示确认书》,认定其为无效申购。

本次发行参与报价并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

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5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黑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C5普通投资者

是

10

UBS AG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12

郭伟松

B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A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述13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相关的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电话

010-60833992

传真

010-60838352

经办人员

沈子权、邵才捷、赖亦然、杜雨林、唐浩然、胡宇杰、杨子凌、房子梁

(三)发行人律师

机构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学兵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3号楼南塔22-24层及27-31层

电话

0755-33256666

传真

0755-33206888

经办律师

许志刚、黄佳曼

(四)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22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卓、王庆、顾宏谋

(五)验资机构

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谭小青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2288

经办注册会计师

张卓、王庆、顾宏谋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股)

限售股股数(股)

持有比例

1

王俊民

境外自然人

399,550,400

299,662,800

35.68%

2

范秀莲

境外自然人

217,315,600

162,986,700

19.40%

3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4,128,300

115,596,225

13.76%

4

杨飞

境内自然人

42,442,286

-

3.79%

5

申萍

境外自然人

39,252,494

-

3.50%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386,289

-

2.18%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211,856

-

1.54%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00,000

-

1.40%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4,109,260

-

1.26%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46,625

-

0.69%

合计

931,843,110

578,245,725

83.21%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总持有数量(股)

限售股股数(股)

持有比例

1

王俊民

境外自然人

399,550,400

299,662,800

35.02%

2

范秀莲

境外自然人

217,315,600

162,986,700

19.05%

3

郑伟

境内自然人

154,128,300

115,596,225

13.51%

4

杨飞

境内自然人

42,442,286

-

3.72%

5

申萍

境外自然人

39,252,494

-

3.44%

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24,386,289

-

2.14%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211,856

-

1.51%

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700,000

-

1.38%

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汇添富创新医药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5,119,871

1,010,611

1.33%

1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7,746,625

-

0.68%

合计

932,853,721

579,256,336

81.77%

注: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2、上述股东若存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股份,则与新增获配股份合并列示;

3、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

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0,974,51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王俊民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使公司股东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俊民先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新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在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情况均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现有的业务关系和管理关系产生影响。

(六)本次发行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后续若上市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和报备义务。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8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定价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行过程中,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发行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及验资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洗子权

沈子权

![](page=31,bbox=[1262, 843, 1609, 1039])

项目协办人:

![](page=31,bbox=[870, 1206, 1245, 1320])

法定代表人:

杜雨林

![](page=31,bbox=[751, 1436, 1180, 17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许志刚

许志刚

黄佳曼

黄佳曼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学兵

BEIJING ZHONGLUN LAW FAR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6年7月20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报告号: XYZH/2026CDAA3B0065、报告号:XYZH/2025CDAA3B0092、报告号: XYZH/2024CDAA3B0079、报告号:XYZH/2023CDAA3B0002)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page=33,bbox=[718, 945, 1201, 1512])

志鹰徨舒

拳師册

王庆

顾宏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10059573

2026年月20日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XYZH/2026CDAA3B0751)的内容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page=34,bbox=[333, 793, 1751, 1428])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101010059573

2026年7月20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上市公司名称: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136号

电话:028-67250551

联系人:王萌

(本页无正文,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章页)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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