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及普通金融债券的公告

郑州银行2026-07-23 00:00

摘要

1郑州银行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银行间及境外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和普通金融债券。
2其中,资本补充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60亿元,总余额上限160亿元;
3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200亿元,总余额上限270亿元。
4行政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银行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5此次获批有助于补充资本、优化负债结构并支持业务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及普通金融债券的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6)第67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本行资本补充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 6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余额不超过160亿元,本行可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收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6)第68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及境外市场发行普通金融债券(含募集资金有专项用途的金融债券,下同),行政许可有效期截止至2027年6月30日,有效期末本行普通金融债券新增余额不超过200亿元,普通金融债券余额不超过270亿元,本行可在有效期内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本行将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做好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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