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特钢: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2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2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 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长山大道1号中信特钢科技大楼三楼会议中心
-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召集人: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 主持人:董事长钱刚
-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5名,代表股份4,361,515,3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东5名,代表股份4,017,019,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8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名,代表股份344,495,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25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2名,代表股份129,422,6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股份178,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9名,代表股份129,244,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07%。
-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表决意见
同意(股)
占比
反对(股)
占比
弃权(股)
占比
1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4.304.810.811
98.7378%
43.633.806
1.0008%
11.396.604
0.26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72.718.111
56.9229%
43.633.806
34.1560%
11.396.604
8.9211%
注: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长虹、丁江岚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 关于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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