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金培荣)
摘要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展鹏科技
股票代码:
603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住所:
金培荣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7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展鹏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金培荣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金培荣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202111963****
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展鹏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按前期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461,288股,占公司总股本 6.6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1,850,580股,占公司总股本 4.06%,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70,900股,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839,808股,合计减持7,610,7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
金培荣
竞价交易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9日
1,149,000
0.3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培荣
日期:2026年7月22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无锡市梁溪区飞宏路8号
股票简称
展鹏科技
股票代码
603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金培荣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持股数量:19,461,288股持股比例:6.6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普通股变动数量:-7,610,708股变动比例:-2.61%变动后持股数量:11,850,58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0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7月21日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金培荣
日期: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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