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临2026-077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产业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4月29日,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克家居”)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或“法院”)出具的(2026)新01破申(预)1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无锡筷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同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6)新01破申(预)1号《确定书》,确定北京金杜(海口)律师事务所、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2026年5月1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经过遴选及磋商,最终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由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五矿证券数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组成的铜光互联产融联合体为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
2026年7月21日,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与铜光互联产融联合体签署了《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鉴于公司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内推进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面临司法程序与证券监管程序协调的实质性困难,经与交易对方
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该次事项。原标的深圳万德溙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李少锋先生控制的主体在本次重整投资人市场化遴选中选,相关关联关系公司已按规定披露。
- 本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公司预重整工作的阶段性进展,为公司后续重整程序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公司将根据协议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最终将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为准。公司将及时就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整及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收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的(2026)新01破申(预)1号《预重整备案通知书》,法院对债权人无锡筷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进行备案登记;同日,乌鲁木齐中院出具(2026)新01破申(预)1号《确定书》,确定北京金杜(海口)律师事务所、新疆巨臣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备案登记及确定预重整辅助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42)。
为顺利推进公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预重整辅助机构决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同步开展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
2026年6月9日,公司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了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预重整期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2)。
经预重整辅助机构公开招募、遴选,确定由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五矿
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五矿证券数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组成的铜光互联产融联合体为公司重整产业投资人。2026年7月21日,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与产业投资人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二、产业投资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五矿证券数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组成的铜光互联产融联合体参与公司重整投资,其中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方。各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一)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
1. 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磁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KD371N5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私营)
法定代表人:李浩玮
注册资本:1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年5月12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稔田社区福安工业城一期厂房3栋三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小磁投股东总数为2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李少锋
98.00
980.00
2
李浩玮
2.00
20.00
合计
100.00
1,000.00
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小磁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李少锋先生。李少锋先生现任万德漆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小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伟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直接间接参股北京伟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耀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高新技术企业,职业履历完整覆盖产业经营、上市公司高管、资本运作与产业投资全链条。曾任亚力盛集团总裁、信维集团副总裁,深度参与消费电子与通信产业链核心环节;2015年主导信维集团收购亚力盛股权,退出亚力盛后,李少锋先生先后创办并实际控制万德漆、小磁科技等多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 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小磁投资成立于2026年5月12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暂无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后续将根据重整投资进展逐步开展相关业务。截至公告披露日,小磁投资主要财务科目均未超过人民币10万元。
5.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小磁投资与美克家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五矿证券数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 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3784M
企业类型:中央企业
法定代表人:郑宇
注册资本:979777.2176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8月4日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和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
顾问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证券承销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保荐。
2. 股权结构
公司股东总数为2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77,395.00
99.76
2
深圳市前海汇融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82.22
0.24
合计
979,777.22
100.00
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五矿证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0年,是以金属矿产为核心主业、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中国五矿现有职工总数18万人,在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拥有8家上市公司,包括中国中冶(601618.SH、1618.HK),A+H两地上市公司,盐湖股份(000792.SZ)、株冶集团(600961.SH)、中钨高新(000657.SZ)、五矿发展(600058.SH)、五矿新能(688779.SH)、五矿资本(600390.SH)六家内地上市公司,以及香港上市公司五矿资源(1208.HK)。截至2024年底,中国五矿资产总额超1.3万亿元,2024年营业收入实现8332亿元,位列《财富》 2025年度世界500强排行榜第86位。
4. 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2023—2025年,五矿证券以“特色产业投行”为战略,深耕中国五矿金属矿业产业链,构建“三投一战”产融服务模式。投资业务稳健多元,从单一盈利向资产配置转型,固收自营严控信用风险、优化持仓结构;财富业务客户资产与两融余额屡创新高,托管资产突破千亿;投行业务债权承销稳居行业前列,中小微企债排名第1、绿债第10,矿业并购交易单数全球第12、亚洲第1;资管业务受托规模稳步增长,金属矿业指数、储架式保函ABS等创新产品落地。
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总资产
352.34
282.91
284.05
总负债
232.84
164.39
172.08
净资产
119.50
118.52
111.97
净资本
111.43
110.22
101.89
营业收入
12.71
13.20
14.59
净利润
1.56
2.52
2.75
5.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五矿证券与美克家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 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荧飞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MAKGB3BH5X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西顺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1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06-08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街道东方茂商业中心1幢1205室-2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线、电缆经营;照明器具销售;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光缆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企业形象策划;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总部管理;数字内容制
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子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轴承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韩秋贵
90.00
900.00
2
山西顺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
100.00
合计
一
100.00
1,000.00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荧飞光电的实际控制人为韩秋贵先生。荧飞光电主要资产为山西顺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参股杭州荧飞光芯科技有限公司。
4. 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荧飞光电成立于2026年6月8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暂无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公告披露日,荧飞光电主要财务科目均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
5.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荧飞光电与美克家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民信托-恒盈8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42912080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鹰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1月12日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经营范围:(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0,726
40.73%
2
上海丰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1,727
31.73%
3
上海璟安实业有限公司
27,547
27.55%
合计
100,000
100.00%
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国民信托的控股股东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无实际控制人。
4. 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近三年,国民信托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回归信托本源,重点布局服务信托及资本市场业务,在企业破产重组、家族信托等服务信托领域形成专业优势。国民信托深度参与困境企业破产重整及债务重组业务,先后为天津物产集团、山东西王集团、合力泰、傲农生物等十余家中大型企业提供破产重整信托服务;同时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投资,参与了汉马科技、合力泰、傲农生物、新研股份
等多家上市公司重整项目,在偿债资源整合、重整投资人引进、持股平台搭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截至2025年末,国民信托总资产62.04亿元,总负债14.15亿元,净资产 47.89亿元。
单位:亿元
业绩指标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注册资本
10.00
10.00
10.00
总资产
48.64
51.29
62.04
总负债
8.51
7.30
14.15
净资产
40.13
43.99
47.89
营业收入
9.29
8.24
9.94
营业利润
5.42
5.10
5.58
利润总额
4.99
5.11
5.21
净利润
3.83
3.85
3.90
5. 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美克家居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与其他意向投资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三、《重整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五矿证券数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乙方3: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4: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民信托-恒盈8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国民信托-恒盈83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合称“乙方”或“产业投资人”)
丙方: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辅助机构
(二)投资方案
1. 投资目的
为推动甲方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规则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乙方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参与甲方重整投资,通过提供资金等支持,恢复和改善甲方的持续经营能力。
2. 标的股票
甲方以现有总股本1,436,998,137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0.1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455,679,113股,其中乙方各主体持股情况如下表(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及乙方各主体取得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序号
签约及持股主体
持股数量(股)
股比
1
深圳市小磁投资有限公司,指定深圳市小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68,000,000
12.72%
2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代表“五矿证券数创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0,000,000
1.73%
3
浙江荧飞光电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000,000
4.84%
4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恒盈8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0,000,000
4.84%
3. 投资对价
乙方1将按照1.47元/股的价格支付540,960,000.00元重整投资款。并承诺自取得标的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标的股票及乙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甲方的原有股份。
乙方2将按照1.61元/股的价格支付80,500,000.00元重整投资款。并承诺自取得标的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标的股票及乙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甲方的原有股份。
乙方3将按照1.61元/股的价格支付225,400,000.00元重整投资款。并承诺自取得标的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标的股票及乙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甲方的原有股份。
乙方4将按照1.61元/股的价格支付225,400,000.00元重整投资款。并承诺自取得标的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标的股票及乙方直接和间接持有甲方的原有股份。
(三)交易实施安排
自重整计划及美克集团重整计划均经乌鲁木齐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人民币1,072,260,000.00元,具体账户由丙方另行通知。足额收到重整投资款后,标的股票将依据重整计划规定,将标的股票过户至乙方证券账户。标的股票依据重整计划规定划转至乙方证券账户之日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成为甲方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四)履约保证金安排
乙方各主体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投资对价的 10%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已缴纳的投资意向保证金可转抵履约保证金,未转抵的由丙方于收到全部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重整计划及美克集团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履约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款的一部分。本条独立于本协议适用。
本协议签署后,如发生乙方未按期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或履约保证金、未经丙方同意变更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退出本次重整、不配合重整投资方案调整,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美克集团重整失败等情形,丙方有权扣除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另行选择重整投资人。
如发生各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乌鲁木齐中院裁定不受理甲方重整,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美克集团重整失败等情形,丙方应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起 1个月内向乙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已转为重整投资款且已使用的部分不再返还,乙方可以未返还部分为限在甲方后续程序中主张作为共益债务优先受偿,最终清偿安排以乌鲁木齐中院认定为准。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加盖各自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四、产业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的合理性、公允性说明
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分别为1.47元/股和1.61元/股,共计支付对价为 1,072,260,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该定价系综合考虑其投资风险、参与公司重整及后续经营中需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同类重整案例中股票受让价格等因素,经市场化遴选及多轮协商谈判后确定。产业投资人支付的对价及受让安排将作为公司重整计划的组成部分,经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在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规定:“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五十。市场参考价为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日前二十、六十或者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协议签署日为2026年7月21日,以本协议签订日前一百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2.9253元/股为市场参考价,产业投资人获得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五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规定。
综上,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受让对价具有合理性和公允性。产业投资人最终受让股份的价格、数量等内容,以法院最终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为准。
五、重整投资人股份锁定安排,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变化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小磁投资承诺,自取得标的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受让的标的股票及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原有股份;五矿证券、荧飞光电、国民信托分别承诺,自取得标的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受让的标的股票及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原有股份。
根据本次协议及美克集团重整相关安排,如公司重整计划及美克集团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小磁投资将取得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份3.6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2%;取得美克集团 51%的股权,成为美克集团的控股股东,进而间接控制美克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使小磁投资在公司拥有的表决权比例进一步提升,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权的上述变化,以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及美克集团重整计划的最终执行情况为准。
六、本次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署是公司预重整及后续重整程序的必要环节,有利于推动公司预重整及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重整辅助机构将根据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与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出资人的沟通情况,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本协议的具体实施相关内容最终以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法院是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本次《重整投资协议》的签署为各方就重整投资达成初步意向。本次合作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内容以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为准。
(五)公司重整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具体情况以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司重整计划及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文件为准。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八、备查文件
《重整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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