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金刚光伏2026-07-22 19:06

摘要

1金刚光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孙公司签订算力服务重大合同议案。
2全资孙公司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3份人工智能算力技术服务合同,总金额6.144亿元(含税),服务期60个月,按月支付服务费。
3董事会认为客户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律师已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4该事项标志着公司在算力业务领域取得实质性进展。

![](page=0,bbox=[299, 166, 775, 243])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6-063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提前通知的时间要求,于2026年7月22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7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娟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栋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签订算力服务重大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金刚数海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数智”)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算力客户”)签订3份《人工智能算力技术服务合同》,金刚数海向算力客户提供算力服务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合同服务期为60个月,合同总金额为614,400,000.00元(含税),按月度支付算力服务费。

董事会认为算力客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资信情况和算力业务经营范围及开展经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合同签署,并对本次交易出具了

![](page=1,bbox=[298, 167, 776, 244])

专项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算力服务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