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
摘要
公告编号:2026-034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诺投资”)拟自2026年7月4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集中竞价)增持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已向赛诺投资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赛诺投资增持公司股票提供专项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期限3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股票价格区间,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判断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近日,公司收到赛诺投资《关于股份增持结果的告知函》,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1日,赛诺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005,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累计成交总额为人民币49,925,976.49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赛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67,902,241股变动至69,907,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0.82%增加至 31.73%,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30.82%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31.73%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
增持前持股数量
66,953,600股
增持前持股比例(占总股本)
30.39%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66,953,600
30.39%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文永均、马兰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文永均
537,041
0.24%
马兰文
411,600
0.19%
合计
67,902,241
30.82%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增持主体名称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首次披露日
2026年7月4日
增持计划拟实施期间
2026年7月4日~2027年7月3日
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4,000万元~5,000万元
增持计划拟增持数量
以实际发生为准
增持计划拟增持比例
以实际发生为准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
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1日
增持股份结果对应方式及数量
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1日,赛诺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具体增持情况为,A股:2,005,462股
累计增持股份金额
4,992.5976万元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0.91%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
69,907,703股
增持计划完成后增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31.73%
(二)实际增持数量是否达到增持计划下限是□否
增持股份实施期间,赛诺投资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005,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1% ,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49,925,976.49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控股股东赛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67,902,241股变动至69,907,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30.82%增加至 31.73% ,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资金来源(仅增持填写)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四川赛诺投资有限公司
6,695.3600
30.39
6,895.9062
31.30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2026/07/17-2026/07/21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借款
其他:
(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文永均
53.7041
0.24
53.7041
0.24
/
/
/
马兰文
41.1600
0.19
41.1600
0.19
/
/
/
合计
6,790.2241
30.82
6,990.7703
3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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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增持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已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已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赛诺投资履行本次增持计划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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