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摘要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4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上述相关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4、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本回购方案存在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全部本次回购股份。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可能存在予以注销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6年7月21日,公司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近期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本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方案的时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年7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
8,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3.54元/股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259.89万股~3,389.83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2.02%~3.02%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
B881921038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期限、起止日期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自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 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回购实施期限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于出售
2,259.89-3,389.83
2.02-3.02
8,000-12,000
2026年7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
以上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4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1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回购后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比例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0,914,416
100.00
1,120,914,416
100
1,120,914,416
100
份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524,700
0.94
33,123,570
2.96
44,423,005
3.96
股份总数
1,120,914,416
100.00
1,120,914,416
100.00
1,120,914,416
100.00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9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4.53亿元、流动资产17.01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64%、4.89%、7.06%。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债权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相关计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出问询函,问询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其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除控股股东外,公司无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回购期间内,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或未完全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经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全部用于出售,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在回购期限内,当回购股份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公司管理层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四)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本回购方案存在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公司可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予以出售。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未实施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可能存在予以注销的风险。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如出现上述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公司将修订回购方案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择机实施或终止实施。
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回购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1921038
2、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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