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华伍股份2026-07-21 18:39

摘要

1华伍股份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董事长、控股股东聂景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2提议回购资金总额8,000万元至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含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董事会认为回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将尽快制定方案并履行审批程序。
4提议人承诺推动审议并投赞成票,且近6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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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5

证券简称:华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聂景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7月21日

(三)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景华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三)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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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六)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含回购专项贷款)。

(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其他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聂景华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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