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新柴股份2026-07-21 16:22

摘要

1新柴股份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于2026年7月9日至10日已增持公司股份95.24万股(占总股本0.39%),金额934.17万元。
2同时宣布未来6个月内拟继续增持1750万至3500万元,不设价格区间,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承诺增持期间不减持。
4目前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42.28%,近六个月无减持记录。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于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增持金额为9,341,676元。
  1. 自2026年7月22日起的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1,75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
  1. 上述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出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王玲玲女士拟计划自本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人民币不低于1,75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王玲玲女士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王玲玲;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51,000,000

21.15

仇建平

实际控制人

50,000,000

20.74

王玲玲

一致行动人

952,400

0.39

合计

101,952,400

42.28

3、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玲玲女士已于 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7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95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

4、本次公告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本次增持系王玲玲女士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而实施。

2、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1,750万元且不超过3,500万元。

3、增持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固定价格或价格区间,王玲玲女士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实施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王玲玲女士将及时通知公司是否顺延实施,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6、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王玲玲女士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业务规则等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东权益变动的规定。王玲玲女士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其他锁定安排。

9、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10、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王玲玲女士将根据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以及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等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王玲玲女士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王玲玲女士出具的《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

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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