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关于与先正达上海、 苏垦生化续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利民股份2026-07-21 00:00

摘要

1利民股份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于2026年7月17日与先正达上海、苏垦生化续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合作期限至2031年12月31日。
2公司授权先正达上海“金大生”产品、苏垦生化“绿大生”及“友生”产品在中国大陆区域五年独家经销权,并许可使用“大生”“M-45”等核心商标。
3本次续签旨在深化品牌合作,巩固代森锰锌业务布局,预计对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金额视后续合同而定。

![](page=0,bbox=[268, 141, 918, 215])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先正达上海、苏垦生化续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2021年11月22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化学”)与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原“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正达上海”)、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生化”)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先正达(中国)投资、苏垦生化签署品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原协议约定合作期限为十年,协议每五年签署一次,原协议将于2026年11月21日到期。2026年7月17日,公司与先正达上海和苏垦生化分别续签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新协议”或“本协议”),新协议期限自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1. 风险提示:协议各方均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由于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协议履行存在遇到经济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1. 协议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本次协议的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的报告期将视协议履行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6年7月17日,公司与先正达上海和苏垦生化分别续签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新协议期限自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page=1,bbox=[268, 141, 919, 215])

本次签署的相关协议系日常经营性协议,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所涉及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订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审议。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无需履行其他审批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先正达上海

  1. 客户名称:先正达(上海)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原“先正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丁松
  1. 注册资本:38,308.059万人民币
  1. 主营业务:农药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生物农药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等。
  1.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567号6-7楼
  1.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 履约能力分析: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苏垦生化

  1. 客户名称:江苏省农垦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刘虎
  1.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1. 主营业务: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1.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赵丰路19号
  1.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 履约能力分析:是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信誉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先正达上海

公司授权先正达上海“金大生”产品在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区域的五年独家经销权,使用“大生 $ ^{\circled{2}} $ ” “M-45 $ ^{\circled{2}} $ ”商标用于“金大生”的推广和销售,商标使用需符合公司和先正达商标

![](page=2,bbox=[269, 143, 917, 215])

使用管理规范。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二)苏垦生化

公司授权苏垦生化“绿大生”产品及“友生”产品在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部区域的五年独家经销权,使用“大生 $ ^{\circled{2}} $ ”、“DITHANE $ ^{\circled{2}} $ ”和“M-45 $ ^{\circled{2}} $ ”商标用于“绿大生”的推广和销售,使用“友生 $ ^{\circled{2}} $ ”和“DITHANE $ ^{\circled{2}} $ ”商标用于“友生”的推广和销售,商标使用需符合公司和苏垦生化商标使用管理规范。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至 2031年12月31日止。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公司与先正达上海和苏垦生化续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与先正达上海、苏垦生化继续深化合作,共同运营“大生”品牌,共同布局代森锰锌在中国及全球的业务,从源头上保证“大生”等领导品牌产品的品质和安全供应。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的规模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及盈利能力,从而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协议的续签对于公司2026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1. 本次续签协议的履行,不会导致公司对先正达上海、苏垦生化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 本协议属于基于共同合作意愿的框架性约定,后续合作的具体实施进度和具体金额将以另行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
  1. 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协议履行存在遇到经济环境重大变化、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