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震有科技2026-07-21 00:00

摘要

1震有科技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成员议案,同意票占比99.15%;
2同时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项等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对激励计划同意率约77%。
3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无被否决议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明凤凰广场2栋2801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4,774,67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4,774,67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8.446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8.446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吴闽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周春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54,311,496

99.1543

371,811

0.6788

91,368

0.1669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633,144

77.3950

672,641

19.7706

96,428

2.8344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票数比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619,932

77.0067

690,913

20.3077

91,368

2.6856

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582,268

75.8996

658,260

19.3479

161,685

4.7525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2,939,034

86.3859

371,811

10.9285

91,368

2.6856

2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633,144

77.3950

672,641

19.7706

96,428

2.8344

3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2,619,932

77.0067

690,913

20.3077

91,368

2.6856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582,268

75.8996

658,260

19.3479

161,685

4.7525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2、3、4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2、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吴闽华、宁波震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王佳、李井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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