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摘要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07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53,440,7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53,440,7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3.316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3.3162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659,907,30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821,53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8,085,777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廖平元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出席9人。
2、董事会秘书李恒宏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1,869,162
98.9757
1,463,552
0.9538
108,009
0.0705
2、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1,861,769
98.9709
1,465,392
0.9550
113,562
0.0741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1,631,917
98.8211
1,705,142
1.1112
103,664
0.0677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1,631,917
98.8211
1,705,143
1.1112
103,663
0.0677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51,629,482
98.8195
1,705,143
1.1112
106,098
0.0693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933,770
93.0169
1,463,552
6.5031
108,009
0.4800
2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
20,926,377
92.9840
1,465,392
6.5113
113,562
0.5047
3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696,525
91.9627
1,705,142
7.5766
103,664
0.4607
4
《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0,696,525
91.9627
1,705,143
7.5766
103,663
0.4607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一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一4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3、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3-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佳韵律师、严郢雪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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