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莱特光电2026-07-21 00:00

摘要

1莱特光电公告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
2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6.98亿元调减至不超过5.25亿元,缩减约24.8%。
3主要调整为取消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73亿元,保留蒲城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4.91亿元)及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拟投入3400万元)。
4本次调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尚需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再次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8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477.98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69,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3和生产车间4项目

52166.07

49077.98

2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

3584.69

34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7322.02

合计

75750.76

69800.00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2,477.9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生产车间1、生产车间3和生产车间4项目

52166.07

49077.98

2

蒲城莱特生产车间数智化升级改造项目

3584.69

3400.00

合计

55750.76

52477.98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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