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摘要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磊昶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连云港宏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46.0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45.87%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否☑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磊昶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230MA1JX5P41T不适用
连云港宏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91310230MA1JX59G8D不适用
注:徐州宏芝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连云港宏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同。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徐宏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不适用
周秋玲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不适用
徐娅芝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不适用
徐文磊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___不适用
二、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9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江苏磊昶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磊昶”)、连云港宏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连云港宏芝”)拟减持公司股份(均为IPO前取得的股份),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江苏磊昶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516,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351,500股,合计不超过6,867,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连云港宏芝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83,2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54,400股,合计不超过2,137,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
2026年7月20日,公司收到江苏磊昶、连云港宏芝《关于减持永茂泰股票进展的告知函》,江苏磊昶于2026年7月2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连云港宏芝于2026年7月20日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磊昶、连云港宏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46.05%减少至 45.87%,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名称
变动前股数(万股)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万股)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的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江苏磊昶营运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14,600
2.16
6,714,600
2.04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
2026/07/20-2026/07/20
连云港宏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87,000
0.66
1,987,000
0.6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
2026/07/20-2026/07/20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徐宏
10,198.7917
30.91
10,198.7917
30.91
/
/
周秋玲
555.8483
1.68
555.8483
1.68
/
/
徐娅芝
1,755.1600
5.32
1,755.1600
5.32
/
/
徐文磊
1,755.0000
5.32
1,755.0000
5.32
/
/
合计
151,949,600
46.05
151,349,600
45.87
--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及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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