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深圳新星2026-07-21 00:00

摘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于2026年7月16日解除质押股份2000万股,占其直接持股54.25%,占总股本9.47%。
2本次解质后,陈学敏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数量均为0,且暂无后续质押计划。
3此外,陈学敏拟转让岩代投资100%股权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4控股股东质押风险完全消除,股权结构稳定性增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6,864,9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7.46%。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陈学敏先生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直接和间接通过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885,6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3.11%33.11\% 。陈学敏先生已签署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岩代投资 100%100\% 股权转让给深圳嘉泰智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手续尚未办结,上述间接持有股份一并计入其合计持股。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陈学敏先生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陈学敏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2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4.2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9.47%

解除质押时间

2026年7月16日

持股数量(股)

36,864,974

持股比例

17.4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且暂无计划将解除质押股份用于后续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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