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内部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ST龙韵2026-07-21 00:00

摘要

1ST龙韵公告实际控制人内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
2方小琴女士将其持有的4,746,000股(占总股本5.15%)以10.23元/股转让给段佩璋先生,过户日为2026年7月17日。
3转让后,方小琴不再持股,段佩璋持股比例由25.06%升至30.21%,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段佩璋一人。
4本次转让系实控人内部调整,不导致控股股东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股份12个月内不得减持。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内部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6月26日,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小琴女士与段佩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方小琴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10.23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4,746,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段佩璋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

  • 本次协议转让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于2026年7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过户数量合计为4,7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
  •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小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746,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5% ,段佩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9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6% ;本次权益变动后,方小琴女士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段佩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4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1%。
  • 本次协议转让系实际控制人内部之间的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实际控制人将由段佩璋先生、方小琴女士变更为段佩璋先生。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6年6月26日,方小琴女士与段佩璋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方小琴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人民币10.23元/股的价格将其持有的

4,746,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段佩璋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段佩璋先生,实际控制人将由段佩璋先生、方小琴女士变更为段佩璋先生。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内部之间的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日收到方小琴女士的通知,本次协议转让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于2026年7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过户数量合计为 4,7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5%)。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协议转让情况(包括款项支付情况等)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方小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前持股数量(股)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股份数量(股)

转让股份比例(%)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转让后持股比例(%)

方小琴

4,746,000

5.15

4,746,000

5.15

0

0.00

段佩璋

23,094,300

25.06

0

0.00

27,840,300

30.21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段佩璋先生,实际控制人将由段佩璋先生、方小琴女士变更为段佩璋先生。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段佩璋先生自通过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减持该部分股份,并遵守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前做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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