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淳中科技2026-07-21 00:00

摘要

1公司董事长何仕达于2026年7月20日提议回购股份,资金总额5000万元至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2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150%。
3提议人承诺推动审议并投赞成票,且提议前六个月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4该事项尚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提交的《关于提议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何仕达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稳定并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长何仕达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

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该回购股份方案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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