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发展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根据广州市发改委通知,自2026年7月20日起动态调整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最高限价调整为4.41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2该价格执行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3此次调整系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阶段性实施,旨在平衡供需关系,保障供应并促进燃气业务健康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6〕39号),为切实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 (2022年版)》,经市政府同意,根据非居民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从2026年7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为4.41元/立方米,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二、本通知执行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上述价格调整,是对天然气销售价格与气源采购价格联动传导作出的阶段性调整。本次调整考虑了天然气市场变化,较合理地平衡了供需关系,有利于公司燃气业务的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2026〕39号)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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