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新科技2026-07-20 19:42

摘要

1华新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紧急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
2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6,000万元至12,000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价格上限为32.00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4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0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07月2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对本次紧急会议作出说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7 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32.0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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