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摘要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周小玲、周森月、何利荣及北京中成信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完成后北京中成信泰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中成瑾瑜混合策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成瑾瑜基金”或“受让方”)持有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5.0016%股份,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标的股份,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要求董事会席位、不与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国耀先生、章恩友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耀合伙”或“转让方”)与中成瑾瑜基金于 2026年6月10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鼎耀合伙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16%),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17.86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成瑾瑜基金,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174,352,640.00元(大写:壹亿柒仟肆佰叁拾伍万贰仟陆佰肆拾元
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转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二、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近日,经转让双方共同确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协议转让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鼎耀合伙转让给中成瑾瑜基金的9,76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26年7月2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与前期披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受让方已依据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前的前期价款支付;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安排,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将按照协议之约定支付。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交易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鼎耀合伙
持有股份
35,227,200
18.0525
25,467,200
13.050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5,227,200
18.0525
25,467,200
13.050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耀创电子
持有股份
72,014,400
36.9045
72,014,400
36.904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2,014,400
36.9045
72,014,400
36.9045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周小玲
持有股份
860,192
0.4408
860,192
0.44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60,192
0.4408
860,192
0.4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周森月
持有股份
100,024
0.0513
100,024
0.05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0,024
0.0513
100,024
0.051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何利荣
持有股份
6,424
0.0033
6,424
0.00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424
0.0033
6,424
0.0033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持有股份
108,208,240
55.4524
98,448,240
50.45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208,240
55.4524
98,448,240
50.4508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中成瑾瑜基金
持有股份
-
-
9,760,000
5.00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9,760,000
5.0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系基于中成瑾瑜基金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受让方承诺在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所受让的标的股份,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不要求董事会席位、不与第三方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等。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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