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建龙微纳2026-07-20 00:00

摘要

1建龙微纳控股股东、实控人兼董事长李建波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2000万至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提议人承诺推动董事会审议并投赞成票。
3需注意提议人控制的企业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情形,但声明与本次回购无利益冲突。
4回购尚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6-041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龙微纳”)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关于提议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建波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建波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0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50.0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上海深云龙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上述交易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提议人李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提议人李建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李建波先生承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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