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四川路桥2026-07-20 00:00

摘要

1四川路桥回复上交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
2公司解释营收增7.34%但毛利率连续下滑系行业周期及新签项目利润收窄所致;
3贸易业务核算符合准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具必要性。
4针对应收账款增幅远超营收,公司称系关联方工程款支付延迟及行业共性回款压力,坏账计提充分。
5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减少系剥离矿业及清洁能源板块所致。
6货币资金增长主要因年末集中收到预收款,存贷双高具备经营合理性,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情形。

证券代码:600039

证券简称:四川路桥

公告编号:2026-062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公司)于近期收到《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会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提及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就有关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本回复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问题1.关于经营情况。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51.11亿元,同比增长 7.34%,上年同比下滑 6.78%;整体毛利率 14.36%,连续两年下滑。其中,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2.80亿元,同比下降 6.35%,毛利率 1.36%,同比增加1.05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交易金额188.04亿元,同比增长 53.58%,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金额742.89亿元,同比增长 14.02%,其中向控股股东进行采购和销售的占比较高。

请公司补充披露:(1)贸易业务的具体内容、经营模式和细分产品收入占比,说明本期贸易业务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增加的原因,并结合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结算方式、货物流转情况,公司对贸易商品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主要风险及拥有的自主定价权程度等情况,说明公司贸易业务以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 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名称及其实际控制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合作期限、交易内容及金额、往来款余额及账龄情况,说明相关客户与供应商较上年是否发生较大变动、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叠或关联关系,如是,请说明具体业务情况和商业合理性;

(3) 结合关联交易的主要类型、业务内容、交易金额、定价方法及与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情况,说明本期关联方购销金额均明显增长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与控股股东同时存在大额购销的商业合理性,如涉及贸易业务,请结合贸易品类、业务链条及收入确认方式分析商业合理性;

(4) 结合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增速由负转正而毛利率连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贸易业务相关情况

(一)贸易业务的背景、具体内容、盈利模式和细分产品收入占比

公司从事贸易业务的初衷是为施工业务的大量物资需求提供稳定的供应保障,保证物资的质量、数量、及时性,减小价格波动。在此过程中,为维持供应渠道并提高在交易中的话语权、降低成本,公司会利用已有渠道开展内部需求以外的交易,逐步建立了公司业务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并形成了公司贸易业务板块。

公司贸易业务主要细分产品为与施工主业相关的钢材、水泥、地材,上述大宗物资通常有较为透明的公开价格,公司贸易业务主要通过采购与销售价差、供应链服务能力及渠道资源获取合理收益。2025年度,公司贸易业务收入62.80亿元,其中钢材、水泥、地材收入金额为57.55亿元,占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1.64%。

单位:万元

细分产品类别

2025年收入

总额法收入

总额法毛利率

净额法收入

占比

钢材

554,879.56

551,947.69

0.11%

2,931.87

88.35%

水泥

9,487.95

9,036.36

0.29%

451.59

1.51%

地材*(注)

11,156.12

9,638.37

0.03%

1,517.75

1.78%

以上小计

575,523.63

570,622.42

0.11%

4,901.21

91.64%

其他

52,504.68

49,664.62

0.31%

2,840.07

8.36%

合计

628,028.31

620,287.04

0.13%

7,741.28

100.00%

注1:地材主要系指河砂、机制砂、碎石等其他施工材料。

注2:净额法下毛利率均为 100%。

(二)贸易业务收入下降、毛利率增加的原因

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收入628,028.31万元,较2024年下降42,616.06万元,毛利率较上年增加1.05个百分点,主要系2025年以来公司深入推进贸易业务专业化整合,对贸易类企业实施了系统性架构调整,强化“一业务一决策”的准入机制,加强对低毛利贸易业务的审批管理,同时逐步清理退出非主业相关的贸易业务,使公司总额法业务规模有所下降,毛利率较上年增加0.23个百分点;同时因公司本期净额法下贸易业务收入较上年增加5,007.18万元,共同影响本期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增加1.05个百分点。

公司总额法贸易业务的核心确认标准在于交易中公司是否控制实物,主要体现为是否承担物流仓储责任、是否与上下游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与上年没有区别。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变动额

变动比率

贸易业务收入(1)

628,028.31

670,644.37

-42,616.06

-6.35%

其中:净额法确认收入(2)

7,741.28

2,734.10

5,007.18

183.14%

贸易业务成本(3)

619,473.14

668,586.79

-49,113.65

-7.35%

贸易业务毛利率(4)=(1-3)/1

1.36%

0.31%

+1.05个百分点

/

剔除净额法后贸易业务毛利率=(1-2-3)/(1-2)

0.13%

-0.10%

+0.23个百分点

/

(三)公司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结算方式、货物流转情况,公司对贸易商品所承担的主要责任、主要风险及拥有的自主定价权程度等情况以及核算依据

公司的贸易业务以大宗物资为主,上下游的定价模式主要以交易日公开网价作为交易基准价,在此基础上作上下浮动,钢材、水泥等品类市场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因此为管控价格风险、避免形成大额存货跌价损失,公司的业务模式为在有客户订单机会时,向上游供应商询价,在有利润空间的情况下开展相关业务,尽可能降低存货价格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该模式下商品从采购到交付的周转周期较短,存货周转较快,毛利率虽然偏薄但风险敞口相对可控。

公司总额法和净额法下的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总额法

净额法

是否有差异

订单获取方式

公司贸易业务承接方式主要包括客户询价和市场竞价两种方式,其中,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逐渐与一些施工单位和贸易商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当其有物资需求时,向公司询价,公司取得客户的需求信息,包括商品数量、型号、质量指标及期望价格等。同时,为扩展公司业务,公司会通过市场公开信息以公开竞价获得订单。在公司贸易业务中通过客户询价获取的业务比例约为56%,通过市场竞价获取的业务比例约为44%。

否

业务合同责任条款

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同:

1、供应商承担向公司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供应商就其商品质量向公司负责;

2、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公司就其商品质量向客户负责;

3、公司向供应商付款,客户向公司付款。

否

定价权

公司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销售定价主要基于公开市场价格,通过在公开市场价格上确定上下浮动价差作为最终结算价格,公司有权确定具体的上下浮动价差,即使是以市场化竞争项目报价的项目,也是在公开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公司有权自主确定报价价格。在定价权上,公司总额法和净额法的贸易业务没有差异。

否

客户授信及销售收款

关于对客户的授信方式,以公开竞价方式获取的客户,公司在进行前期尽调的基础上确定是否参与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授信账期;对于询价方式获取的客户,公司按《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管理要求进行前期调研,根据客户情况进行授信评估,按评估结果确定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根据授信结果催收货款。

否

供应商选择及采购付款

在客户询价或公开竞价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报价和公开竞价价格,在合作供应商中询价,若供应商在报价、交货等条件能满足公司条件,公司单独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在采购付款方面,对于钢材厂家、水泥厂家等厂家供应商,通常采取先款后货的模式,对于其他供应商,货款支付取决于供应商对公司的授信条件。

否

物流

采购时约定由公司自提的:

公司承担运输责任和运输费用,公司自行负责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先存放至公司仓库,再由公司运输给客户或由客户到公司处自提;

采购时约定由公司自提的,但销售合同约定由客户去供应商处自提时,客户承担运输费用。

是

采购时约定由供应商负责运输的,由供应商运输至公司仓库,再由公司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或由客户自提。

采购时约定由供应商负责运输且直接运输给客户。

是

项目

总额法

净额法

是否有差异

存货验收及货权交接

公司在与供应商和客户办理交接验收手续时,由公司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第三方仓储单位进行验收(注),并在验收单和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对于钢材、水泥等标准化大宗贸易商品,公司验收其批号、炉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标准,并验收其数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数量。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以后,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由供应商代表公司直接与客户办理商品的交接验收手续。

是

注:仅当公司人员不在现场时,委托第三方仓储单位进行验收,公司人员到场后再核对商品的型号和数量,与供应商就交付商品的数量、质量、型号等方面进行验收的责任仍在公司,与商品相关的数量、质量风险仍由公司承担。公司的仓储单位与下游客户没有关联关系。

公司贸易业务中,在订单获取、业务合同责任条款、定价权、客户授信及销售收款、供应商选择及采购付款方面无区别,业务差异主要体现在物流方面和存货验收及货权交接方面。在公司总额法的贸易业务中,公司承担仓储或者运输责任,与客户和供应商办理存货的验收及货权交接手续,承担了向客户转移商品前存货损毁、灭失的风险,是向客户转移商品的主要责任人;而在净额法的贸易业务中,公司未承担运输或者仓储责任,也未与供应商或客户办理商品的交接验收手续,表明公司未充分承担相关商品控制权转移前后的存货风险,因此公司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贸易类业务总额法和净额法的具有代表性的合同主要条款及业务流程如下:

项目

总额法业务

净额法业务

备注

订单获取方式

某物资公司需要采购钢材,向公司进行询价采购,公司根据该客户需求向某钢厂采购钢材。

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钢材需求招标,公司中标后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公司根据该客户需求向供应商某物资公司采购对应规格钢材。

公司订单均为独立获取,无三方委托协议。

业务合同责任条款

采购合同约定:公司收货时应对货物进行查验验收,如有品种规格、计量方面异议,应立即提出;如有质量异议,应立即封存相关异议货物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异议。

采购合同约定:货到工地后采购方两日内送检,先检后用,供应商对不合格产品承担退换货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运输费、上车费、检测费。采购方若在货到五日未通知供应商货物质量问题,视为对该批货物质量无异议,符合合同约定。

公司与上下游分别签订合同,独立向上下游承担转让商品的责任。

项目

总额法业务

净额法业务

备注

销售合同约定:乙方每批货物应随车附货物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甲方指定收货人员在当日进行外观质量验收并卸货。并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负责运输至某建工指定地点并承担在途风险和卸货费用,货物到场后24小时内验收。

定价权

销售合同定价:到场综合单价随行就市,按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单据为准。(综合单价为在市场公开价格上包含了公司利润的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公开价格协商确定)

销售定价为送货当日“我 的钢铁网”成都地区首次公布价格-30元/吨(固定值)。

公司交易价格为在公开市场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由公司与客户自行谈判或通过投标确定价格,公司拥有自主定价权。

供应商合同定价:按钢厂《关于调整工程直供价格的通知》载明的对应区域及规格品种价格+含税运费+(含税运费/1.09)×4%执行。结算周期内提货量达15000吨以上享受10元/吨优惠。

采购定价按“我的钢铁网”对应区域价格下浮45-120元/吨。

公司自主选择供应商,与供应商单独约定采购价格。

客户授信及销售收款

先款后货,按款发货。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比例不超过当期结算总额的40%),银行承兑限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背书不超过二手。

销售合同约定检验合格并结算后30天内付70%,30%余款满2个月支付,可给予1个月宽限期。(注1)

客户和供应商单独授信,单独付款,付款无上下游依托关系。

供应商选择及采购付款

公司自主选择供应商,先款后货、出厂买断。货款采用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限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超92天承兑汇票由公司承担贴息。

公司自主选择供应商为某物资公司(钢厂一级经销商),先款后货。(注2)

物流

采购合同约定供应商库房交货;

销售合同约定公司负责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公司委托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承运,并承担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货物风险。

采购合同约定由供应商包运直接发往客户。

总额法贸易业务中,公司承担运输责任,净额法贸易中,由供应商直接运输给客户。

存货验收及货权交接

采购环节:检尺交货,以捆件方式交付,公司收货时查验。

销售环节:甲方收货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检尺交货,数量异议当场提出。

供应商装货后直接发往客户收货地,公司未保持对商品的控制权。

总额法贸易业务中,公司分别与上下游办理货权交接手续,净额法贸易业务中供应商直接运输商品给客户。

注1:关于对客户的授信方式,以公开竞价方式获取的客户,公司在进行前期尽调的基础上

确定是否参与公开竞价,根据竞价结果确定授信账期;对于询价方式获取的客户,公司按《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等管理要求进行前期调研,根据客户情况进行授信评估,按评估结果确定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间,授信结果根据客户信用评估情况为先款后货或者给予一定账期,符合商业合理性,案例客户为央企建设企业,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账期。

注2:在采购付款方面,因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每日波动,公司付款在于锁定交易价格和货源,付款后公司即安排提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公司分别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公司单独向客户承担履约责任,对商品质量、性能、交付向客户承担首要责任,在公司总额法贸易业务中,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由公司与客户办理存货交接验收手续,在净额法贸易业务中,通常由供应商和客户办理存货的交接验收手续。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在总额法贸易业务中,公司承担运输或者仓储保管责任,在运输途中或者仓储保管途中,公司承担存货运输或者保管过程中的损毁、灭失风险。在将商品转移给客户之后,公司对商品质量负责,承担商品的售后风险。而在净额法贸易业务中,相关商品直接由供应商运输至客户处或者由客户至供应商处自提,商品流转较快,未充分承担商品转移前后的存货风险。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公司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销售定价主要基于公开市场价格,通过在公开市场价格上确定上下浮动价差作为最终结算价格,公司有权确定具体的上下浮动价差,即使是以市场化竞争项目报价的项目,也是在公开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公司有权自主确定报价价格。在定价权上,公司总额法和净额法的贸易业务没有差异。

综上,结合会计准则并综合考虑相关情况,公司对于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主要责任、拥有自主定价权、并在商品转移前后承担了存货风险的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二、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

(一)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

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实际控制方

是否关联方

合作起始年份

交易内容

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

2025年占比(%)

2024年贸易业务收入

2024年占比(%)

期末应收余额

账龄

截至复函日回款

1

广州市政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国资委

否

2024年

钢材

110,216.93

17.55

51,441.73

7.67

-

-

-

2

四川省川能嵘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否

2024年

钢材

67,008.63

10.67

21,507.43

3.21

-

-

-

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否

2024年

钢材、水泥

42,490.99

6.77

4,590.78

0.68

35,345.27

2年以内

28,461.28

4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否

2022年

钢材

36,093.15

5.75

23,179.53

3.46

-

-

-

5

张家港保税区华宏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2

姚磊(自然人)

否

2025年

钢材

25,244.38

4.02

-

-

-

-

6

四川省宇鼎通商贸有限公司

泸州市国资委

否

2025年

钢材

21,099.70

3.36

-

-

-

-

7

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国资委

否

2024年

钢材、水泥

24,874.21

3.96

17,661.52

2.63

8,895.90

2年以内

8,895.90

8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日照国贸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资委

否

2025年

煤炭

19,810.61

3.15

-

-

-

-

序号

客户名称

实际控制方

是否关联方

合作起始年份

交易内容

2025年贸易业务收入

2025年占比(%)

2024年贸易业务收入

2024年占比(%)

期末应收余额

账龄

截至复函日回款

9

陕西润泽永鑫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注3

杨鑫鑫(自然人)

否

2025年

钢材

18,018.78

2.87

-

-

-

-

10

丽江谊众建材有限公司

陈世智(自然人)

否

2024年

钢材

17,522.61

2.79

4,926.20

0.73

-

-

-

合计

382,379.99

60.89

123,307.19

18.39

44,241.17

-

37,357.18

注1:以上实际控制人系通过企查查查询。

注2:张家港保税区华宏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8月03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注册于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为2025年新增的自然人控制企业客户,主营多品类大宗商品贸易和进出口贸易,具备与交易规模匹配的履约能力。该客户向公司采购钢材,为先款后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注3:陕西润泽永鑫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5年02月28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于陕西省汉中市勉县,为2025年新增的自然人控制企业客户,主营建筑钢材、工程物资销售,面向西北基建、房建终端开展钢材配送业务。该客户向公司采购钢材,为先款后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贸易业务2025年前十大客户以国有企业为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公司2025年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4.42亿元,账龄为2年以内。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3.53亿元,已回款2.85亿元,剩余未回款项是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项目部产生,因项目部暂未收到业主方工程款,导致资金紧张,故暂未支付欠公司的货款。公司2025年前十大贸易客户2025年收入确认金额为38.24亿元,对应客户2024年收入确认金额为12.33亿元,前十大客户变动系因公司大宗商品贸易涵盖钢材、水泥等品类,行业具备货物流转快、订单随项目需求动态调整、货源与客户双向灵活匹配的行业特征,且公司贸易业务主营商品为钢材等施工材料,下游终端采购主体多为各基建项目部,项目具有阶段性特征,单个项目施工

周期结束后,对应物资采购需求同步终止,不存在持续性、常年固定大额采购合作的情况,客户合作规模每年随当期订单量自然波动,具备商业合理性。

(二)贸易业务前十大供应商情况

2025年,公司贸易业务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实际控制方

是否关联方

贸易业务合作起始年份

交易内容

2025年贸易业务采购额

2025年占比(%)

2024年贸易业务采购额

2024年占比(%)

期末应付余额

账龄

1

广西翅冀钢铁有限公司

刘纪生(自然人)

否

2024年

钢材

102,869.61

10.08

56,540.42

5.12

-

-

2

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国资委

否

2017年

钢材

70,702.58

6.93

-

-

-

-

3

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注2

陈晓谷(自然人)

否

2025年

钢材

67,522.74

6.62

-

-

-

-

4

四川乾锦钢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3

田苗(自然人)

否

2025年

钢材

60,607.32

5.94

-

-

-

-

5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是

2024年

钢材、水泥等

54,530.24

5.34

9,921.41

0.9

-

-

6

云南德胜钒钛新材料有限公司

方威(自然人)

否

2024年

钢材

36,018.91

3.53

6,814.14

0.62

-

-

7

翰思(天津)贸易有限公司

焦超(自然人)

否

2024年

煤炭

34,368.20

3.37

2,669.97

0.24

1,028.97

1年以内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实际控制方

是否关联方

贸易业务合作起始年份

交易内容

2025年贸易业务采购额

2025年占比(%)

2024年贸易业务采购额

2024年占比(%)

期末应付余额

账龄

8

陕西旭鑫图腾能源有限公司

苏涛(自然人)

否

2024年

钢材

32,070.13

3.14

4,839.24

0.44

1,269.62

1年以内

9

上海一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吕文强(自然人)

否

2024年

钢材

24,950.62

2.45

3,821.96

0.35

418.32

1年以内

10

四川威茂鼎钛贸易有限公司

张全安(自然人)

否

2023年

钢材

22,401.84

2.2

24,333.11

2.2

5,478.37

1年以内

合计

506,042.19

49.60

108,940.25

9.86

8,195.28

注1:以上实际控制人系通过企查查查询。

注2: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0日,注册资本20.8亿元,注册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为2025年新增的自然人控制企业供应商。该企业为大型民营钢铁生产厂家,具备稳定供货实力,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注3:四川乾锦钢融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7月11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于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为2025年新增的自然人控制企业供应商。该公司为长峰钢铁集团、永航钢铁集团、德胜钢铁集团、雅安安山钢铁集团的一级代理单位,拥有稳定上游货源渠道,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公司贸易业务2025年前十大供应商中,仅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为关联方,其余供应商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蜀道集团采购物资,主要用于下属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建设,蜀道集团旗下设有物资集采平台,公司可通过蜀道集团集采平台采购钢材、水泥等施工材料,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集团,具有较强的采购议价能力,公司通过蜀道集团集采平台采购钢材、水泥等建筑施工材料,可以获得比单独采购更优的价格或付款条件,降低采购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成本,并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公司与蜀道集团定价公允,向蜀道集团采购额增加也具备合理性。

公司贸易业务2025年前十大客户、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互重叠的情况。公司向贸易业务2025年前十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50.60亿元,对应供应商2024年采购金额为10.89亿元,供应商变动系因大宗商品贸易行业具备货物流转快、订单随项目需求动态调整、货源与客户双向灵活匹配的行业特征所致,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销售的主要类型、业务内容、交易金额、定价方法

1、关联销售的主要类型、业务内容和交易金额

公司关联销售的主要类型为向蜀道集团控制的公路、铁路投资建设运营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2025年,公司关联销售金额为7,428,905.59万元,较2024年增加913,668.27万元,其中,提供劳务收入为7,418,194.37万元,较2024年增加925,744.10万元;关联销售中,提供劳务占关联销售的比例为 99.86%。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关联销售

7,428,905.59

6,515,237.32

913,668.27

14.02%

其中:提供劳务

7,418,194.37

6,492,450.27

925,744.10

14.26%

其他

10,711.22

22,787.05

-12,075.83

-52.99%

提供劳务占比

99.86%

99.65%

增加0.21个百分点

/

2、关联销售的定价方法及其定价公允性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系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投建一体模式获取,相关程序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和投建一体项目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型

2025年收入

占比

2024年收入

占比

投建一体

5,421,573.40

73.08%

4,133,822.84

63.67%

公招项目

1,996,620.97

26.92%

2,358,627.43

36.33%

合计

7,418,194.37

100.00%

6,492,450.27

100.00%

对于公开招标项目和投建一体项目的具体定价标准如下:

(1)公开招投标项目

根据《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施工设计总承包招标一般按不超过同口径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95%确定投标限价,施工总承包招标一般按不超过同口径批复施工图预算的 95%确定投标限价,专业施工承包招标一般按不超过同口径批复施工图预算的 93%确定投标限价。

公开招投标项目实际中标价格受项目规模、实施难度、工程类型、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开招投标相关项目均通过公开招标流程获取,多家市场主体同步参与竞价,招标程序公开透明,最终成交价格经市场化竞争形成,与同期市场行情匹配,定价具备公允性。

(2)投建一体项目

1)投建一体模式

投建一体模式是指公司联合其他公路投资建设公司参与政府方组织的公路工程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招标,中标后含公司在内的投资人与政府方签署投资协议,并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施工合同,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及管理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三)项“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公司据此获取了投建一体工程施工业务。

2)公司投建一体模式的开展情况

公司主要联合蜀道集团下属公司参与政府方组织的公路工程项目社会投资人的招标,并与相关方组建项目公司,且通常由蜀道集团的下属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公司则与项目公司签署施工合同。同时,公司也在开拓省外投建一体业务,但公司目前的投建一体业务主要与蜀道集团下属公司联合展开,原因如下:

蜀道集团是四川省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的主要主体。公司作为蜀道集团体系内的唯一施工主体,同时公司为国内路桥施工领先企业,拥有多项特级施工资质,与蜀道集团联合参与省内高速公路投建一体项目,是由四川省交通基建投融资机制、蜀道集团的行业地位和公司在施工行业的能力所决定的。

与非关联方的投建一体项目较少,系客观市场条件所致:省外高速公路项目的社会投资人招标,通常由当地省级交通投资平台主导,考虑到环境适应性和管理效率,其在联合体成员选择上一定程度倾向于属地施工企业,公司在省外市场获取投建一体项目的难度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投建一体项目以关联方为主,是四川省交通基建投融资机制、蜀道集团行业地位以及公司施工能力综合导致的客观结果,具有商业合理性。

3)与蜀道集团开展的投建一体模式定价方式及公允性

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特许经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自行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交函(2017)473号)规定,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签约合同总价为不超过同口径批复概算;施工总承包的签约合同总价为不超过同口径批复预算。根据蜀道集团《关于加强投资人自行建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蜀道司发(2025)202号)的规定,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以同口径批复概算建安费下浮比例不超过 3%3\% ;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以同口径批复(备案)施工图设计预算建安费下浮比例不超过 3%3\% 。公司投建一体项目的合同定价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在同口径经主管部门批复的概算或预算范围内按规定的下浮比例内确定,在定价基础和定价依据上与公招项目相同,具备公允性;同时,按照前述文件规定,蜀道集团的投建一体项目合同签约合同价基于批复预算或概算的下浮比例为不超过 3%3\% ,本公司及其他参与蜀道集团投建一体项目的施工单位,均统一遵照该文件要求执行。

公司本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为742.89亿元,其中提供施工服务的金额为741.82亿元,占关联销售的比例为 99.86% ,公司2025年为关联方提供施工业务的毛利率约为 16% ,向非关联方提供施工业务的毛利率约为 9% ,关联方施工业务的毛利率高于非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的关联销售的主要类型为工程施工服务,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投建一体模式获取项目,合同定价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二)关联采购的主要类型、业务内容、交易金额、定价方法

1、关联采购的主要类型

公司关联采购的主要类型为向蜀道集团采购钢材、水泥等施工业务主材。 2025年,公司关联采购金额为1,880,361.72万元,较2024年增加656,041.06万元,其中,采购商品的金额为1,668,187.04万元,较2024年增加706,000.55万元,接受劳务的金额为212,174.68万元,较2024年减少49,959.49万元;关联采购中,采购商品占关联采购的比例为 88.72% ,接受劳务的比例为 11.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变动额

变动比率

关联采购

1,880,361.72

1,224,320.66

656,041.06

53.58%

其中:采购商品

1,668,187.04

962,186.49

706,000.55

73.37%

接受劳务

212,174.68

262,134.17

-49,959.49

-19.06%

采购商品占比

88.72%

78.59%

增加10.13个百分点

/

接受劳务占比

11.28%

21.41%

减少10.13个百分点

/

2、关联采购的定价方法及其定价公允性

(1)采购商品

公司2025年关联采购商品金额为1,668,187.04万元,主要是向蜀道集采平台采购施工材料,在采购的施工材料中以钢材、水泥为主,其中钢材采购占关联采购的比例约为 44% ,水泥采购占关联采购的比例约为 24% ,其他为沥青、石料、粉煤灰等零星材料。

蜀道集团为落实四川省属国企阳光采购监管要求、整合集团内部大规模交通基建物资需求,搭建蜀道集采平台,并逐步完善。2025年以前,平台系统尚处于建设期,集采规模相对较小,至2025年,相关系统、配套体系趋于完善,由此影响公司向蜀道体系关联采购物资金额较以前年度显著提升。

公司关联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2025年,公司选取向关联方采购的前十大商品品类的平均单价以及市场价格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吨、元/吨

商品

关联方

非关联方

市场价格(含税13%)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散装水泥-42.5

5142925.87

385.87

853544.21

422.11

443-538

HRB400钢筋-Φ12

147570.99

3486.58

40305.87

3727.89

3160-3580

HRB400钢筋-Φ20

98030.12

3400.36

17660.17

3573.37

3140-3540

HRB400钢筋-Φ16

89353.98

3397.61

20288.88

3617.11

3140-3540

HRB400钢筋-Φ22

77733.40

3427.42

18045.95

3543.76

3140-3540

预应力钢绞线-Φ15.2

49833.89

4353.23

15597.23

4755.59

4340-4780

HRB400钢筋-Φ32

58373.19

3498.74

14897.89

4000.41

3210-3660

HRB400钢筋-Φ28

55784.62

3454.84

17625.02

3891.41

3220-3660

HRB400钢筋-Φ25

49799.73

3414.66

15046.03

3697.59

3160-3580

商品

关联方

非关联方

市场价格(含税13%)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采购数量

采购单价

HPB300钢筋-Φ8

41,734.62

3,514.81

4,669.71

3,679.92

3270-3690

注:市场价格来源于我的钢铁网 https://gc.mysteel.com/、水泥网 https://www.ccement.com/,表格中所列市场价格均为出厂价,不含运费、加工费等。以上采购品类占公司关联采购交易额的 28.22%,其他品类较多,金额较为分散。

全国各个区域均有自己的网价,考虑到公司主要的业务区域在四川省内,故此次主要查询了成都地区的网价以供参考。另外,网价是作为实际采购价格确定的基础,实际业务中公司会以网价为基础根据具体情况上下浮动以确定最终的采购价格。

由上表可见,整体上公司主要大宗物资向关联方采购的价格普遍低于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主要是因为公司通过蜀道集团集中采购钢材、水泥等施工材料,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集团,具有较强的采购议价能力。

具体到各个商品的品类:向关联方采购钢材的价格均介于市场价格区间范围内,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水泥品类的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系受行业周期影响,市场竞争激烈,水泥供应商对于公司或蜀道集团这类需求较大的客户,通常给予网价基础上更大的下浮优惠。

(2)接受劳务

公司关联方采购中的接受劳务金额为212,174.68万元,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勘察设计、试验检测等内容,提供劳务的关联方均具备业务相关的专业资质,按招投标流程确定采购价格,定价具有公允性。

综上,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价格低于向非关联方的采购价格,主要系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内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具有较大的物资需求,由于其市场地位的影响在采购中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公司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异也主要系受蜀道集团和公司议价能力和加工费等因素影响。总体而言,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相比非关联方具有一定价格优势,但仍在合理范围内,采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三)关联方购销金额均明显增长的原因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关联销售增长的原因

蜀道集团是四川省唯一的省级公路、铁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2025年四川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投资继续高位运行,蜀道集团旗下高速公路、铁路项目开工量和在建规模持续增长,公司作为集团体系内核心施工主体,承接的关联方工程量自然增长。公司2024年新开工项目数量251个、合同总金额981.75亿,其中业主为蜀道集团内项目投资运营公司的新开工项目数量73个、合同总金额 663.09亿;2025年新开工项目数量266个、合同总金额1,763.04亿,其中业主为蜀道集团内项目投资运营公司的新开工项目数量53个、合同金额1,288.15亿。公司2025年新开工项目合同总金额较2024年新开工项目合同总金额增加781.29亿元,其中业主为蜀道集团内项目投资运营公司的新开工项目合同总金额较2024年新开工项目合同总金额增加625.06亿元。

2、关联采购增长的原因

蜀道集团旗下设有物资集采公司,公司通过蜀道集团集采平台采购钢材、水泥等施工材料,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最大的交通基础设施投资集团,具有较强的采购议价能力,公司通过蜀道集团集采平台采购钢材、水泥等建筑施工材料,可以获得比单独采购更优的价格或付款条件,降低采购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成本,并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因此公司向蜀道集团相关公司采购金额有所增加,具备合理性。

3、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控股股东同时存在大额购销的商业合理性

公司主要在四川省内从事公路、铁路、房建、市政、水利等“大土木”基建领域的施工业务,且以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为主。2025年,公司工程施工业务中公路施工、铁路施工合计占比 90%以上,其他板块收入占比较小。作为四川交通强省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蜀道集团聚焦“交通强省”第一主责,累计投资建设运营高速公路超1.2万公里、铁路超6700公里,均约占全省的 70%。因此,公司在四川地区开展高速公路、铁路等工程的施工业务,客观上就会与蜀道集团发生关联销售业务。公司的关联采购业务中主要是向蜀道集团及其下属的分子公司采购提供建筑施工劳务过程中所需的钢材、水泥等建筑施工材料,公司向蜀道

集团进行采购,能够充分利用其集采优势保障物资供应渠道的稳定性,具备商业合理性。

综上,公司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与控股股东同时存在大额购销具有商业合理性。

(四)与关联方贸易业务的相关情况

公司2025年与关联方产生的贸易业务收入为511.58万元,占公司贸易业务收入的比例非常小,交易商品品类为钢材、水泥等施工材料,全部按净额法确认收入,交易客户主要为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合营企业。该公司主营市政、城市更新工程施工,所采购商品用于其施工项目,向公司采购工程施工材料具备商业合理性。

四、结合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分析公司营业收入增速由流转正而毛利率连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近三年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概况

公司2023-2025年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收入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收入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收入

毛利率

收入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145.16

14.42%

99.48%

1,065.98

15.73%

99.40%

1,144.20

18.25%

99.46%

其中:施工业务

1,051.73

13.95%

91.37%

929.52

15.56%

86.68%

1,038.89

17.97%

90.31%

其他

93.43

19.76%

8.12%

136.46

16.91%

12.73%

105.31

21.07%

9.15%

其他业务收入

5.96

1.90%

0.52%

6.40

6.23%

0.60%

6.21

-1.92%

0.54%

合计

1,151.11

14.36%

100.00%

1,072.38

15.68%

100.00%

1,150.42

18.14%

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以施工业务为主,其他板块业务收入占合并报表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的毛利率变动的影响较为有限。

(二)营业收入增速由负转正的原因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3年下降 6.78%,主要系受土地政策、征拆进度、洪涝灾害、新旧项目衔接等因素叠加影响,公司新项目开工及工程施工进度受其影响,因此2024年施工业务收入下降。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 7.34%,主要系公司2025年新开工项目数量、合同总金额均较2024年有大幅增长,且2025年已完成工作量相应增

加,故公司营业收入较2024年有所增长。

(三)毛利率变动原因

公司近年新签项目毛利率较以前年度有所降低,公司利润空间有所收窄。近年来,同行业可比公司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也普遍下降,2025年全国建筑业利润总额、产值利润率双双下降,盈利空间进一步压缩。公司选取中信证券CS基建建设行业分类,核心主营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际控制人均为省级或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地位均为省级基建龙头或全国性基建央企,营业收入规模均在百亿元以上的盈利上市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包括龙建股份、浙江交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可比公司2025年度毛利率均较上年有所下降,因此工程施工主业毛利率下降属行业性问题,与同行业趋势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增速由负转正与毛利率连续下滑并存,主要系工程施工主业的周期波动影响;在收入增速方面,2024年受土地政策、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导致新开工项目和在施项目进度放缓,施工业务收入下降,导致营收增速为负; 2025年随着蜀道集团投资规模扩大及在建项目进入施工高峰期,施工收入回升拉动营收增速转正。同时,因新签项目毛利率下降,工程施工主业毛利率持续下降,且该现象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贸易业务中,对于能够自主确定交易价格,自主确定供应商,存在货物签收、运输或仓储等货权转移单据,并能够承担商品转移前存货风险的业务,表明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移商品的主要责任,在向客户转移商品前拥有对商品的控制权,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其他不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的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公司贸易业务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重叠情况,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变动符合公司贸易业务经营模式,具有商业合理性;

3、公司贸易业务中与关联方的销售主要是施工材料,用于采购方的施工项目,具有商业合理性;公司贸易业务中的关联采购主要系公司下属贸易公司为公

司各施工项目所采购的施工材料,公司向蜀道集团采购可以利用蜀道集团的集采优势,也具有商业合理性;

4、本期关联销售的主要类型为公司为蜀道集团相关关联方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服务,本期关联销售增长主要为报告期内与蜀道集团相关的新开工项目增加所致,关联采购的主要类型为公司向蜀道集团采购施工材料,本期关联采购增加主要为公司利用蜀道集采优势采购施工材料增加。对于关联销售,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唯一省属交通基建投资平台,而公司作为主要在四川省内从事公路、铁路施工业务的施工企业,业务客观上会与蜀道集团发生交易,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对于关联采购,公司可以利用蜀道集团的集采优势,降低供应链管理成本,也具有商业合理性;

5、公司本期收入增加主要系施工业务收入增加,原因系新开工项目增加;公司毛利率下降主要为施工业务毛利率下降,系受宏观环境和相关政策影响,与同行业毛利变动趋势一致,具有合理性。

问题2.关于应收款项。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分别为 403.33亿元、872.5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48.99%、9.77%,其中对关联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分别为229.36亿元、565.6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69.62%、12.0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23.76亿元、8.98亿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5.56%、1.02%,其中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由上年0.35亿元增至20.08亿元,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占比由上年 0.33%降至 0.26%,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 1%。此外,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90.14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0.45亿元,计提比例由上年 0.41%降至 0.24%。

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前十名欠款对象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合同金额、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确认金额、审减金额(如有)、应收款项余额、账龄、减值计提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及结算情况,说明应收款项增幅和关联方应收款项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是否发生较大变化,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3)结合上述情况及主要欠款方

逾期情况,说明本期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明显增长的原因,相关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占比下降及按组合计提比例均为 1%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本期及前期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是否充分;(4)结合主要项目和欠款方的基本情况及回款进展,分析长期应收款的可回收性,说明本期坏账计提比例同比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及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前十名欠款对象情况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前十大对手方的业务背景、合同金额、完工进度、结算进度、收入确认金额及应收款项余额等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背景

合同金额(不含税)

完工进度

累计结算进度

累计收入确认

应收账款

账龄

合同资产

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

坏账准备

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款

其中: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回款

四川沿江宜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是

沿江高速宜金段施工总承包

374.36

82.34%

65.46%

308.23

7.83

1年以内

63.19

71.03

0.71

17.77

7.83

四川沿江金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是

沿江高速金宁段施工总承包

210.37

86.02%

64.41%

180.96

2.78

1年以内

45.45

48.23

0.48

15.25

2.78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广绵高速施工总承包

304.69

72.36%

62.60%

220.49

18.00

1年以内

29.77

47.77

0.48

20.35

18.00

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镇广高速施工总承包

306.44

65.37%

55.43%

200.33

6.18

1年以内

30.49

36.67

0.37

33.93

6.18

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久马高速施工总承包

280.24

90.41%

77.74%

253.36

0.13

1年以内

35.48

35.62

0.36

6.34

0.13

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是

乐资铜高速施工总承包

119.57

74.30%

62.50%

88.84

16.61

1年以内

14.11

30.72

0.31

12.60

12.60

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是

西香高速施工总承包

288.09

43.53%

39.25%

125.41

17.84

1年以内

12.34

30.18

0.30

12.30

12.30

四川乐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乐西高速施工总承包

200.42

92.08%

77.76%

184.54

0.18

1年以内

28.70

28.87

0.29

5.77

0.18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背景

合同金额(不含税)

完工进度

累计结算进度

累计收入确认

应收账款

账龄

合同资产

期末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合计

坏账准备

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款

其中: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回款

四川成内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成内渝高速施工总承包

157.68

26.68%

26.47%

42.07

25.87

1年以内

0.33

26.21

0.26

6.70

6.70

四川宁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是

宁西高速施工总承包

150.25

63.14%

52.56%

94.87

14.82

1年以内

15.91

30.73

0.31

19.02

14.82

合计

-

-

2,392.11

71.03%

59.50%

1,699.10

110.24

-

275.77

386.03

3.87

150.03

81.52

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合计前十名对手方均为蜀道集团控制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主要业务背景为蜀道集团作为四川省唯一省属交通基建投资平台,在投建一体模式下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方向其提供高速公路施工服务。上述项目均为经发改委立项的合法高速公路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工期较长;截至2025年末,上述项目无审减情况;截至复函日,前十名对手方期后回款合计150.03亿元,公司已对上述项目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二、应收账款增幅远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应收账款增长总体情况

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余额427.09亿元,较上年末286.54亿元增加140.55亿元,分板块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变动

变动比率

应收账款余额

427.09

286.54

140.55

49.05%

其中:施工业务应收账款余额

330.71

210.70

120.01

56.96%

公路投资与运营板块应收账款余额

65.56

51.84

13.72

26.47%

贸易板块应收账款余额

30.82

24.00

6.82

28.42%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加78.73亿元,增长 7.34%,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40.55亿元,增长 49.05%,其中施工业务应收账款增加 120.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56.96%,是应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中对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94.00亿元(主要系蜀道集团及其关联方),对非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6.01亿元;公路投资与运营板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13.7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26.47%,主要是已到期未收回的PPP应收款增加所致;贸易业务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6.82亿元,增长 28.42%,主要系部分客户经营困难、受其资金原因影响不能履行付款义务所致。

(二)应收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

施工业务是公司核心板块,公司2025年施工业务收入1,051.73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1.37%其中为蜀道集团相关关联方提供建设施工业务的收入为 741.82亿元,占施工业务的 70.53%。施工业务应收账款2025年末余额330.71亿元,占公司应收账款的 77.43%其中应收蜀道集团关联方款项229.36亿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53.70%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变动

变动比率(%)

施工业务收入金额

1,051.73

929.52

122.21

13.15%

其中:关联方销售

741.82

651.52

90.30

13.86%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变动

变动比率(%)

非关联方销售

309.91

278.00

31.91

11.48%

施工业务应收账款余额

330.71

210.70

120.01

56.96%

其中:应收关联方余额

229.36

135.36

94.00

69.44%

应收非关联方余额

101.35

75.34

26.01

34.52%

公司施工业务2025年收入较上年增长 13.15% ,而期末应收账款增长 56.96%主要原因是:

2025年国内基建行业整体受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可比同业上市公司均出现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共性特征。

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增加94.00亿元:主要为蜀道集团体系内交通建设平台公司,在2025年新开工项目显著增加的背景下,公司承接集团内部工程带来关联施工收入新增90.30亿元,项目计量确权同步形成应收账款;但受全省交通基建资金统筹调度或年末银行信贷额度收紧调整影响,集团内部工程款付款周期同步拉长,年内完工计量款项集中挂账,推高关联应收账款规模。

非关联方应收账款余额增加26.01亿元,对应非关联施工收入新增31.91亿元,公司应收外部业主单位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贴合行业共性回款压力;各业主方资金紧张,存量未结算款项持续沉淀,带动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同步走高。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增幅高于收入增幅,一方面是2025年新开工项目集中落地、施工规模扩张影响应计工程量增加,另一方面是关联方受资金统筹和银行信贷额度影响,同时与非关联业主也受行业大环境制约,与可比上市公司呈现的经营趋势保持一致,具备行业可比性。

(三)公司信用政策

1、前五大关联方应收账款对应客户的信用政策

单位:亿元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背景

合同金额(不含税)

信用政策

累计确认收入

2025年确认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其中: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回款

应收账款是否逾期

逾期金额

四川广绵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广绵高速施工总承包

304.69

按月计量,承包人在计量完成后向监理人提交付款申请书,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以承包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中查询的最新信用评价为依据,AA级单位可不缴纳质量保证金(本公司符合条件)。

220.49

66.92

18

18

否

0

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是

乐资铜高速施工总承包

119.57

按月计量,承包人在计量完成后向监理人提交付款申请书,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以承包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中查询的最新信用评价为依据,AA级单位可不缴纳质量保证金(本公司符合条件)。

88.84

36.06

16.61

12.6

是

4.01

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是

西香高速施工总承包

288.09

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在计量完成后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在承包人每期计量款中暂扣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剩余质量保证金金额的50%,在缺陷责任期满(自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24个月),且质量监督机构已按规定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

125.41

72.01

17.84

12.3

是

5.54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背景

合同金额(不含税)

信用政策

累计确认收入

2025年确认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其中: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回款

应收账款是否逾期

逾期金额

四川成内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成内渝高速公路总承包

157.68

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在计量完成后向监理人提交付款申请书,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工程施工期,发包人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7%,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支付剩余的工程价款。

交工验收证书签发后14天内,承包人应一次性向发包人提交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缴纳。缺陷责任期为自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起计算24个月,经质检机构检验合格后返还承包人。

42.07

31.61

25.87

6.7

是

19.17

四川宁西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是

宁西高速施工总承包

150.25

工程量按月计量,承包人在计量完成后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应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进度付款申请单且承包人提交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以承包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中查询的最新信用评价为依据,AA级单位可不缴纳质量保证金(本公司符合条件)。

94.87

28.92

14.82

14.82

否

0

2、前五大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对应客户的信用政策

单位:亿元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背景

合同金额(不含税)

信用政策

累计确认收入

2025年确认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其中: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回款

应收账款是否逾期

逾期金额

眉山新投实业有限公司

否

太和片区生态水系连通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

9.62

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前,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部分的初步设计概算相应价款⋆\star (1-中标下浮率)的70%。财政评审报告出具之后,按承包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提交竣工结算资料且移交发包方指定的相关部门后按程序支付至合同内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按审计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扣除质量保证金3%以后支付剩余款项,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程序支付。

9.27

0.35

3.09

0.06

是

3.03

宜宾市叙州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

否

宜宾县泥溪岷江特大桥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3.34

本合同工程按月计量,进度款的计量在未经决(结)算审计之前计量认证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80%。施工图设计费和建安费用等在通过交工验收第12个月以后,并在5年内逐步付清。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3.74

0.17

2.94

-

否

0

筠连城市和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

筠连经开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总承包

18.77

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计量上报时间为每月25日前,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为当月通过发包人、监理审核的计量款的75%,支付时间为次月15日前;工程交工验收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审核完成后30日内支付至本项目审核审定金额的97%;质保期满后支付至100%。

15.21

1.34

2.70

0.32

是

2.38

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业务背景

合同金额(不含税)

信用政策

累计确认收入

2025年确认收入

应收账款余额

其中:截至复函日应收账款回款

应收账款是否逾期

逾期金额

四川阿坝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否

松潘县草原至红原县阿木段改建工程总承包

21.2

按月计量周期支付,每月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90%进行计量支付进度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95%,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20.59

2.35

2.03

2.03

否

0

德昌楹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否

德昌县职业教育产业园建设项目总承包

5.22

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

3.77

0.78

1.89

0.86

是

1.03

公司对关联方的信用政策相较于非关联方而言信用周期更短,款项支付比例更高,通常在计量完成、付款申请审批后28天内即付款,在交工验收时即至少可收回建设款的 97%。在质保金方面,因为公司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交通”中查询到的信用评价为AA级,也存在不缴纳或被暂扣质保金的情况;同时关联方付款能力较非关联方也更强,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也更少,公司与关联方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与非关联方的信用政策通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确定,因市场竞争关系,在付款比例、付款周期、质保金方面的信用政策上较关联方更为宽松,在回款方面,非关联方受限于其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计划,实际付款周期较关联方更长。总体而言,公司的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施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收入准确性

1、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提供的建筑施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履约期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公司按照投入法(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当期确认收入为履约进度*预计合同总收入-前期已确认收入。

公司的工程施工成本包括材料成本、劳务成本、机械使用费和其他间接费用,发生时在合同履约成本归集,月末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每月末,项目部根据累计已发生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认履约进度,其中预计总成本以经工程管理部门按施工图纸编制的目标预算总成本为基础确定;履约进度确认以后,按履约进度和预计合同总收入金额计算累计应确认收入金额,再减去已确认收入金额后,确认当期收入。

2、收入确认相关流程

公司收入确认相关流程如下:

(1)预计合同总收入的管理

项目合同的签订、变更均根据公司《市场开发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相关部门及公司审批,每个项目部的合同科负责建立项目合同台账,实时更新项目合同金额,并每月与项目部财务科核对合同总金额。合同总收入主要是指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合同总收入,包括已完成收入和未完成预计收入,其中已完成收入包括已完成工程实体、变更、索赔、材料调差及其他奖励等;未完成预计收入包括未完成的工程实体、预计的变更、索赔、材料调差及其他奖励等。

(2)预计总成本的编制与动态调整

预计总成本以公司制定的目标预算总成本为基础确定。公司制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目标预算总成本的编制根据批复的施工设计图纸确定施工方案,梳理工程数量清单,按定额文件及公司成本管理的相关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制,并经公司内部各部门交叉复核会签确定,最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在项目过程中,项目部根据实际已发生成本情况和尚需成本的估计情况对预计总成本进行动态

调整,调整过程和结果需经项目总工及项目经理复核确认,最后经上级公司工程管理部确认。若遇到重大变更的,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流程进行变更调整和审批。

(3)项目成本管理

公司制定《物资管理办法》《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对公司成本的准确性进行管理。材料成本在领用出库时由外部劳务分包单位根据施工进度到项目部库房领用,领料单需要由外部劳务分包单位领用人、公司项目部的机料科材料管理员签字确认,并由项目部机料科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劳务成本在分项工程完工后组织收方并经公司与外部劳务分包商双方签字确认;机械设备使用成本依据使用记录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各项成本均经过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审批后方可归集。

(4)履约进度的确定和收入确认

每月末,项目部财务科根据工程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发生成本和尚需成本,填列《建造合同评审表》测算履约进度和应确认收入,经相关部门和项目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共享中心统一进行账务处理。财务共享中心履行共享财务职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内控制度要求,集中处理全公司的会计核算业务,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的审核,确保收入成本核算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按上述流程,能够合理保证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综上,公司应收款项增幅高于营收增幅主要系工程量增长、年末集中计量结算及业主付款周期所致,公司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的收入流程能够合理保证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三、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的账面余额明显增长的原因,相关减值迹象出现时点

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为20.08亿元,较上年增加19.74亿元,主要单项计提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类别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收入确认金额

期末余额

账龄

当期计提坏账金额

坏账准备累计计提

说明

四川鼎峰聚隆实业有限公司

否

钢材

2024/2025

0.11

1.89

1年以内

0.05

0.05

1

成都瑞霖兴都贸易有限公司

否

钢材

2024/2025

0.05

2.52

1年以内

0.08

0.08

四川中融丰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否

钢材

2025

说明1

2.49

1年以内

0.08

0.08

四川运腾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否

钢材

2025

说明1

2.2

1年以内

0.07

0.07

上海益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否

煤炭

2024/2025

0.02

2.27

1年以内

2.27

2.27

2

内蒙古金田能源有限公司

否

煤炭

2024

0.07

1.01

1年以内

1.01

1.01

3

中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否

焦炭

2024

0.18

1.06

1年以内

1.06

1.06

4

成都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否

钢材

2020

-

0.74

4年以上

0.52

0.74

5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否

钢材

2023

-

0.15

1-2年

0.05

0.05

6

四川连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是

施工

2015

-

4.88

3-5年

-

-

7

其他零星客户

-

-

-

-

0.87

-

-

0.56

-

合计

-

-

20.08

-

5.91

1、成都瑞霖兴都贸易有限公司、四川鼎峰聚隆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中融丰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运腾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的四川路桥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科技公司)自2020年开始与成都瑞霖兴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霖公司)、四川鼎峰聚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峰公司)开展钢材贸易业务,瑞霖公司和鼎峰公司在2025年之前均正常回款,2025年交易金额为11.94亿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0.16亿元,2025年因瑞霖公司和鼎峰公司终端客户未回款,导致其在2025年末存在 9.1亿元款项逾期未能支付给建材科技公司。因金额较大,结合其资信状况、逾期情况及担保安排判断信用风险上升,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款项逾期后,建材科技公司为分散债权清偿风险,要求债务人提供进一步保证措施,故债务人引入

四川中融丰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运腾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承接债务共4.69亿元,同时保留对原债务人的追索权,并再引入其关联方成都鸿珏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欣达凯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其实际控制人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上述四家债务人就后续回款达成了回款计划和协议,公司按回款计划和LPR利率折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28亿元,目前相关款项在按回款计划回款,已回款0.84亿元。

2、上海益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四川路桥集团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建材公司)因销售煤炭给上海益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交易金额为2.27亿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0.02亿元,至2025年5月对方已超出合同约定的信用期,经多次催收后仍无法回款,集团建材公司对其提起诉讼,但预计回收难度较大,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内蒙古金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四川川交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四川冠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装备公司)销售煤炭给内蒙古金田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交易金额为2.62亿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0.07亿元,至2025年6月,对方超出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后仍有1.01亿元未收回,经多次催收后仍无法回款,智能装备公司对其提起诉讼,但预计回收难度较大,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中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装备公司因2025年销售焦炭给中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交易金额2.38亿元,按净额法确认收入0.18亿元,至2025年6月,对方超出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后仍有1.06亿元没有收回,经多次催收后仍无法回款,智能装备公司对其提起诉讼,但预计回收难度较大,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成都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四川欣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顺公司)销售钢材给成都城投远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至2025年末账龄已达4年以上,此前按账龄计提 70%

的坏账准备,2025年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预计受偿比例很低,欣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

欣顺公司销售钢材给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部,账龄2-3年,对方受资金困难影响,款项尚未支付,欣顺公司已采取法律措施并多次催收仍未回款,经咨询律师意见,暂按 30%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1-6项应收账款减值迹象均于2025年度内出现,公司已在相关迹象出现时点及时识别并按准则要求计提减值准备,不存在以前年度应提未提的情形。

7、四川连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5年末,公司对四川连乐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乐铁路公司)的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为4.88亿元。连乐铁路公司系四川蜀道铁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铁路投资公司)的子公司。2025年,公司与蜀道铁路投资公司达成收购其持有的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意向,并完成了对铁建公司的财务专项审计及资产评估。2026年初,公司与蜀道铁路投资公司正式签订《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同时约定以公司应收连乐铁路公司款项全额抵减应付蜀道铁路投资公司的股权收购款。鉴于上述债权债务抵消安排,该笔应收款项预计信用风险较低,因此公司将其纳入单项评估但未计提坏账准备。

(二)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占比下降的原因

公司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占比由2024年末的 0.33%降至2025年末的 0.26%主要系:以前年度对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市市民中心建设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因业主方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原因一直未办理计量结算,2025年度该款项已计量并收回4,010万元,因此冲回坏账准备;同时, 2025年度新识别需单项计提的合同资产金额较小。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的占比有所下降。

(三)合同资产按组合计提比例均为 1%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的合同资产情况及减值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合同资产中,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系已完工未结

算的工程款,应收项目系已计量工程款中客户因其他原因暂扣的部分,待竣工验收或者达到其他条件时再支付,应收保证金主要系工程质保金。

2025年末,公司合同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7,525,700.57

75,387.28

7,450,313.29

应收项目

701,372.72

8,488.70

692,884.02

应收保证金

588,467.51

5,884.68

582,582.83

合计

8,815,540.80

89,760.66

8,725,780.14

公司对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减值准备。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合同资产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同资产外,公司采用以组合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其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综合考虑按 1%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通常会在3-6个月内进行结算,其账龄绝大多数在1年以内,新收入准则变化前其为存货科目的明细项,不计提减值准备,新收入准则执行后,其在合同资产列报,由于结算时间通常不会太长,公司认为其预期信用损失低于应收账款,相较于1年以内应收账款按 1%计提减值准备是合理且谨慎的。

对于应收项目,主要系工程结算款,实际施工业务中,业主除了扣除质保金外还会暂扣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待到将来满足一定的条件后再行支付。该等款项在满足合同约定条件达到无条件收款权时转入应收账款,考虑其客户性质主要系政府、国企类客户,违约风险相对较低,公司按照 1%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应收保证金,由于其主要是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退回,质量保证期通常约定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段时间,考虑公司主要客户的性质并根据以往经验总结,质保金不可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公司按照 1%的比例计提减值准备。

2、合同资产组合按 1%的固定比例计提符合行业惯例

合同资产与应收账款在风险特征上存在本质区别:应收账款为企业拥有的无条件收款权利,逾期时间直接反映客户违约风险,因此适宜采用分账龄梯度计提

减值;而合同资产属于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在按合同约定完成计量结算前,尚未形成无条件收款权。

对于正常推进的在建项目,合同资产常规计量结算周期为3-6个月,其核心风险是项目能否顺利完成计量结算,而非客户结算后的付款意愿,账龄长短无法真实反映该类资产的违约风险敞口。针对项目停工、业主暂缓计量、存在审价纠纷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长期挂账合同资产,公司单独识别并单项评估减值;对于其余结算流程有序推进的常规合同资产,按同一信用组合统一计提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处理方式具备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要求。

从实务惯例看,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主要按客户类别组合或款项性质组合计提减值准备,各可比公司情况不同,计提减值准备的比例也不同,同行业中存在对不同组合按固定比例计提的情况,公司合同资产组合按 1%的固定比例计提符合行业惯例。同行业按固定比例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

组合名称

固定计提比例(%)

龙建股份

应收政府客户组合

0.5

应收中央企业及地方国有企业客户组合

0.5

应收其他客户组合

1

应收PPP项目的合同资产组合

0

浙江交科

已完工未结算组合

1

未到期保留金组合

0

PPP项目未结算收入组合

0

中国铁建(注)

组合1

0.5

组合2

1.73

组合3

0.44

组合4

0.81

注:中国铁建合同资产组合1为固定比例计提。其他组合为按历史回款、结算和账龄情况,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计提。

综上,结合公司客户性质及历史经验,公司对合同资产按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四)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龙建股份

0.51%

1.31%

2.31%

4.63%

6.09%

11.02%

浙江交科

5.00%

10.00%

20.00%

40.00%

80.00%

100.00%

中国中铁

0.32%

3.64%

5.70%

12.00%

19.05%

48.73%

中国铁建

1.23%

5.74%

12.78%

52.76%

52.76%

52.76%

中国交建

0.82%

14.40%

25.91%

48.21%

63.65%

83.20%

四川路桥

1.00%

5.00%

15.00%

30.00%

70.00%

70.00%

平均值

1.48%

6.68%

13.62%

31.27%

48.59%

60.95%

中位数

0.91%

5.37%

13.89%

35.00%

58.21%

61.38%

从上表可知,从平均值和中位数比较,公司对于1年以内、1-2年、2-3年以及3-4年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4-5年以及5年以上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水平,相较于同行业中位数和平均值而言,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公司坏账准备政策具有谨慎性。

2、同行业可比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序号

可比公司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1

中国交建

0.98

2

中国中铁

0.96

3

浙江交科

0.83

4

中国铁建

0.57

5

龙建股份

0.28

四川路桥

1.00

平均值

0.72

中位数

0.8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行业中位数为 0.83% ,行业平均值为 0.72% ,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略高于行业中位数和平均值,但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末按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已在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时识别并按准

则要求计提,前期不存在应提未提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与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政策相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计提充分、合理。

四、长期应收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情况

(一)长期应收款的会计核算

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系金融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应收款项,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于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运营期间有权向政府方收取可确定金额现金的项目,按金融资产模式进行核算。具体而言:在项目建设期,项目公司按履约进度将建造期的累计投入确认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完工并办理交工验收后,将其他非流动资产结转至长期应收款;根据合同约定的回款计划,一年以内到期的部分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已到回款期但政府方尚未支付的款项,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公司对PPP项目形成的金融资产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和计量,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就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确认和计量。一项金融资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整体,其包含的未来现金流是该资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非多项独立的资产。上述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应收账款(以下简称PPP项目应收款),虽然在资产负债表上分属不同报表项目,但经济实质上是同一PPP合同项下、对同一政府方的同一笔应收款项。

(二)PPP项目应收款整体构成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PPP项目相关的应收款项构成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说明

尚未到达回款期的长期应收款

1,905,866.35

已交工验收但回款期尚未开始

一年内到达回款期的非流动资产

361,281.35

根据回款计划将于一年内到期

已到达回款期的应收账款

655,617.88

已到期但政府方尚未支付

PPP项目应收款合计

2,922,765.59

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77,723.71

按账龄组合计提

其中: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

4,489.52

经整体减值测试后补提

减值准备合计

82,213.22

较上年62,865.86万元增加19,347.36万元

(三)PPP项目减值测试

1、减值测试过程

(1) 当PPP项目发生回款逾期时,表明信用风险较初始确认时已显著增加,公司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向政府方或其授权机构获取书面回款安排;如正式计划尚在沟通中,则由管理层基于现有信息确定最可能的还款安排,作为未来现金流预测基础。

(2) 以PPP合同约定的原始实际利率为折现率,将预计回款现金流折现至资产负债表日,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3) 将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PPP应收款账面价值(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及应收账款合计)进行比较。

若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确认减值损失,差额为整体应减值金额,并与应收账款已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对比,据此确定是否需调整长期应收款减值。

具体如下:

$ \textcircled{1} $整体应减值金额大于已计提坏账准备:

$ \textcircled{2} $整体应减值金额小于或等于已计提坏账准备:

差额部分补提,并计入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无需新增计提。如长期应收款已计提减值,可在其已计提范围内转回;未计提的,不再调整。

2、减值测试方法的合理性

(1) 回款计划的客观性和合理性

公司在测算PPP项目应收款现值时,主要依据业主方出具的还款安排。PPP项目业主方通常为政府机构或其授权主体,其还款安排基于合同约定及财政预算统筹确定,具有外部依据和一定约束力,并非单纯依赖管理层主观预测。

截至2025年末,仅1个项目由管理层结合合同约定及协商进展进行回款预测,其测算仍以合同条款及现有沟通安排为基础,属于对现实情况的客观估计。

(2)减值测试方法的谨慎性

应收账款部分始终按照账龄法计提坏账准备,不因PPP整体减值测试结果而调整或冲回。当发生回款逾期时,账龄持续增加,对应坏账准备随之提高,反

映信用风险随时间递增的特征。

即使后续取得书面回款安排,亦不影响应收账款账龄及计提比例,从而避免对政府回款承诺的依赖,防止低估信用风险。同时,该机制形成独立于管理层现金流预测的减值约束,降低因折现参数变化导致减值波动的影响。

(3)结论

政府方回款安排基于合同约定及财政预算形成,具有客观约束性;管理层预测基于合同条款及实际协商进展,属于客观估计。应收账款随账龄增长计提比例递增,减值机制整体体现出审慎性与一致性。

(四)主要项目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系金融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应收款项,前十大应收款项及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期末应收合计

减值准备合计

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

124,849.69

5,113.22

517,372.73

-

61,925.85

704,148.27

5,113.22

西昌市绕城公路(G108、G248、G348西昌市过境段)PPP项目

50,292.14

1,170.69

281,669.28

-

33,141.06

365,102.48

1,170.69

盐坪坝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53,494.23

2,559.38

163,156.65

372.82

23,642.86

240,293.74

2,932.20

乌蒙山叙永县水潦乡至古蔺县太平镇农村扶贫公路

100,057.96

13,707.51

58,432.02

-

24,599.59

183,089.57

13,707.51

G75南部互通式立交及连接线工程

-

-

147,475.80

-

22,007.05

169,482.85

-

S206线南充至蓬安段升级改造工程顺庆段PPP建设项目

21,488.30

395.30

88,091.11

749.32

16,353.31

125,932.72

1,144.62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

-

-

58,638.70

-

57,519.27

116,157.97

-

国道G245巴中至金平公路仪陇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72,979.87

5,298.68

22,693.16

767.05

19,586.13

115,259.16

6,065.73

G239线阳泉郊区过境河底至荫营段改线工程

7,886.25

106.42

97,921.38

100.62

7,715.10

113,522.73

207.04

南部县嘉陵江三桥工程项目

-

-

100,793.53

-

8,650.37

109,443.90

-

合计

431,048.44

28,351.20

1,536,244.36

1,989.81

275,140.59

2,242,433.39

30,341.01

占比

65.75%

36.48%

80.61%

44.32%

76.16%

76.72%

36.91%

2024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系金融资产模式下的PPP项目应收款项,

前十大应收款项及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期末应收合计

减值准备合计

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

68,371.91

1,217.62

531,594.30

-

60,005.85

659,972.06

1,217.62

西昌市绕城公路(G108、G248、G348西昌市过境段)PPP项目

30,416.89

306.61

281,818.81

-

33,078.22

345,313.92

306.61

盐坪坝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30,249.53

628.28

174,458.67

1,450.80

22,442.20

227,150.40

2,079.08

乌蒙山叙永县水潦乡至古蔺县太平镇农村扶贫公路

96,418.36

8,558.85

74,087.15

3,244.75

24,599.59

195,105.10

11,803.60

G75南部互通式立交及连接线工程

-

-

141,999.41

-

22,007.05

164,006.46

-

S206线南充至蓬安段升级改造工程顺庆段PPP建设项目

22,567.43

424.27

97,981.74

-

16,977.87

137,527.04

424.27

国道G245巴中至金平公路仪陇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66,649.27

4,424.82

19,645.28

-

41,312.78

127,607.33

4,424.82

四川省广元市国道212线南山隧道工程PPP项目

-

-

119,362.17

-

-

119,362.17

-

习水县环北大道建设PPP项目

63,487.67

13,929.78

31,955.03

-

13,564.01

109,006.71

13,929.78

南部县嘉陵江三桥工程项目

-

-

98,410.50

-

8,650.37

107,060.87

-

合计

378,161.06

29,490.23

1,571,313.06

4,695.55

242,637.94

2,192,112.06

34,185.78

占比

73.45%

53.69%

80.25%

59.14%

65.44%

77.09%

54.38%

截至2025年末,公司与PPP项目相关的应收款项共计2,922,765.59万元,其中,尚未到达回款期的长期应收款1,905,866.35万元,一年内到达回款期的长期应收款361,281.35万元,已到达回款期的应收账款655,617.88万元。公司2025年末与PPP项目相关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82,213.2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7,723.71万元,长期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4,489.52万元,合计较上年62,865.86万元增加19,347.36万元。

(五)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下降的原因

2025年末,公司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余额为4,489.5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 3,449.99万元,主要系前述减值测试机制下的结构性调整所致。

2025年度,随着PPP项目应收款余额增加及部分款项账龄延长,应收账款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22,761.46万元,导致部分项目中应收账款已计提坏

账准备超过整体应减值金额,从而触发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转回。

从整体看,PPP应收款减值准备由62,865.86万元增加至82,213.22万元,增加19,347.36万元,整体减值准备覆盖水平进一步提高。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的减少属于内部结构调整,不影响整体减值计提的充分性。

(六)长期应收款的可回收性

公司2025年末前十大PPP项目应收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业主方名称

PPP项目应收款项

其中:应收账款金额

已计提的减值金额

其中:应收减值金额

2025年回款金额

备注

眉山市交通基础建设PPP项目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704,148.27

124,849.69

5,113.22

5,113.22

业主方已提供回款计划,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西昌市绕城公路(G108、G248、G348西昌市过境段)PPP项目

西昌市交通运输局

365,102.48

50,292.14

1,170.69

1,170.69

15,197.80

在陆续回款过程中,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盐坪坝长江大桥及连接线工程

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240,293.74

53,494.23

2,932.20

2,559.38

业主方已提供回款计划,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乌蒙山叙永县水潦乡至古蔺县太平镇农村扶贫公路

古蔺县交通运输局

183,089.57

100,057.96

13,707.51

13,707.51

20,960.00

业主方已提供回款计划,在陆续回款过程中,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G75南部互通式立交及连接线工程

南充市南部县交通运输局

169,482.84

-

-

-

尚未达到回款时间

S206线南充至蓬安段升级改造工程顺庆段PPP建设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125,932.72

21,488.30

1,144.62

395.30

18,057.00

业主方已提供回款计划,在陆续回款过程中,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绵阳科技城新区直管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

绵阳科技城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16,157.97

-

-

-

在建期,尚未进入回款期

国道G245巴中至金平公路仪陇段改扩建工程PPP项目

仪陇县交通运输局

115,259.17

72,979.87

6,065.73

5,298.68

15,150.00

业主方已提供回款计划,在陆续回款过程中,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G239线阳泉郊区过境河底至荫营段改线工程

阳泉市郊区交通运输局

113,522.72

7,886.25

207.04

106.42

2,400.00

业主方已提供回款计划,在陆续回款过程中,除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南部县嘉陵江三桥工程项目

南部县交通运输局

109,443.90

-

-

-

尚未达到回款时间

合计

2,242,433.38

431,048.44

30,341.01

28,351.20

71,764.80

占比

76.72%

65.75%

36.91%

36.48%

53.08%

公司的长期应收款项目中,G75南部项目、绵阳科技城项目、南部嘉陵江三桥项目、自贡北环项目尚未进入回款期,未发生减值迹象,其余进入回款期的项目虽因业主方资金压力,存在回款逾期的情况,但大部分仍在回款过程中,总体而言,公司长期应收款项目均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约定了业主方的付款义务和回款计划,对手方为各级政府或其授权机构,信誉较高,也在积极配合公司回款相关工作,公司也已采取专人催收、多级协调的催收机制,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措施。

综上,公司的长期应收款按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末长期应收款相关的应收款项共计提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 82,213.22万元,较上年62,865.86万元增加19,347.36万元,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了坏账准备或减值准备,本期及前期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公司的长期应收款业主方为各级政府或授权机构,信誉较高,预计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较低,但回款仍受财政预算安排、业主资金统筹等因素影响。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意见

1、公司的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施工业务应收账款增加,而公司施工业务中,因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在四川省内,而蜀道集团是四川省唯一省属交通基建投资平台,所以主要客户为蜀道集团相关关联方,本期应收账款增幅和应收关联方款项增幅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系受蜀道集团相关关联方单位2025年底客户统筹资金安排,款项支付有所延迟所致,公司相关收入准确;

2、公司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增加除应收连乐铁路公司以外,系因资金困难无力回款进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已在相关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及时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下降系前期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已经收回所致,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比例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本期及前期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坏账计提充分;

3、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PPP项目形成的,公司对PPP项目形成的应收款

按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比例下降系因减值分摊所致,本期及前期PPP项目相关应收款计提充分。

问题3.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44.34亿元,主要为保证金、暂付款项、单位往来款等,其中账龄1年以上占比 71.29%,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0.50亿元。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显示,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路桥)、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路桥)分别为1.05亿元、0.97亿元,账龄均为4年以上且全额计提坏账。公开信息显示,重庆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经营状态为清算,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被吊销经营执照。

请公司:(1)列示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方及账龄1年以上主要欠款方基本情况、业务背景、结算安排、期末余额、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及期后回款情况,说明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且较长时间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欠款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2)补充披露对涪陵路桥和亿能路桥相关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过程,并结合主要欠款方资信变化、逾期情况等,说明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其他应收款情况

(一)其他应收款情况

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主要是保证金和暂付款项,保证金中主要包括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由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提供建筑施工服务,公司相关款项为按业务需求而产生,建筑施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而保证金的退还安排通常是在项目完工或合同履约完毕后逐步退回,故公司的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且账龄较长具有合理性。公司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5年账面余额

占比(%)

2024年账面余额

占比(%)

保证金:

295,306.12

66.61

279,071.16

63.08

款项性质

2025年账面余额

占比(%)

2024年账面余额

占比(%)

其中:质量保证金

24,737.18

5.58

29,951.16

6.77

履约保证金

176,509.39

39.81

166,424.90

37.62

投标保证金

10,723.06

2.42

12,887.30

2.91

民工工资保证金

7,627.59

1.72

8,817.50

1.99

其他保证金

75,708.90

17.08

60,990.30

13.79

暂付款项

124,284.58

28.03

131,117.80

29.64

其他

23,795.33

5.36

32,247.90

7.28

合计

443,386.03

100.00

442,436.86

100.00

1、保证金

公司保证金主要系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工程业务保证金,该类款项主要是基于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而产生。公司主要保证金款项详见 (二)主要欠款方及账龄一年以上主要欠款方情况所述。

2、暂付款项前五大情况

单位:万元

欠款方

核算内容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年以上

坏账准备余额

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9,713.83

-

-

-

-

9,713.83

9,713.83

单项计提

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终止合同的预付款项

6,121.30

-

3,488.00

2,633.30

-

-

569.40

账龄组合

沧州泽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代垫工程款

5,162.39

5,162.39

-

-

-

-

51.62

账龄组合

河南嘉康矿业有限公司

终止合同的预付款项

3,916.75

-

-

3,916.75

-

-

1,958.37

单项计提

渠县交通运输局

代付工程款

3,207.94

3,207.94

-

-

-

-

32.08

账龄组合

合计

28,122.19

8,370.32

3,488.00

6,550.05

0.00

9,713.83

12,325.30

*注:以上暂付款项欠款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1) 应收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款项详见“问题3.二、应收涪陵路桥和亿能路桥款项相关情况”。

(2)应收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款项

应收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款项系2023年公司向其采购沥青而支付的预付款,因对方一直未履约交付合同约定商品,公司目前已对其提起诉讼,并对其财产作了保全,因保全金额能够覆盖公司应收款金额,因此暂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3)应收沧州泽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款项

公司作为专业分包商为邯港高速项目提供建筑施工服务,沧州泽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劳务供应商,公司尚未与该劳务

供应商进行正式结算,暂无资金计划支付至该劳务供应商,但该供应商因其资金原因多次向公司及总包单位催收结算和付款,因此总包方暂代公司支付其劳务分包款,公司以总包垫付款项抵减对总包单位的应收账款并确认对沧州泽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同时,因尚未与该劳务供应商结算,暂未抵减对其的应付账款。

(4)应收河南嘉康矿业有限公司款项

应收河南嘉康矿业有限公司款项系公司2023年向其采购建材而支付的预付款,对方一直未履约交付合同约定商品,公司目前已对其提起诉讼,经咨询律师意见,按预计可收回金额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应收渠县交通运输局款项

重庆海科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海科公司)为公司渠县318绕城项目的劳务供应商,因项目期间海科公司终止履约并退出项目,前期公司支付给海科公司的预付款未扣完,渠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欠付重庆海科公司款项,后经协商,由渠县交通局代海科公司偿还公司预付的款项,因目前暂未收到,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除上述款项外,暂付款中核算的其他款项主要系施工业务过程中的代垫款项,包括代垫项目前期费用、代垫材料费、劳务费、民工工资等以及因尚未正式结算等原因没有收回的款项、已终止合同的预付款项、复垦保证金、暂征的耕地占用税等。

3、其他款项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其他主要系应收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借款10,499.07万元、备用金5,636.22万元,剩余款项金额较为分散,单笔金额均较小。

4、公司其他应收款客户结构情况如下:

款项性质

2025年账面余额

占比

2024年账面余额

占比

关联方

26,692.90

6.02%

33,914.83

7.67%

非关联方

416,693.13

93.98%

408,522.03

92.33%

合计

443,386.03

100.00%

442,436.85

100.00%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主要是非关联方款项,非关联方款项占比达 93.98% ,关联方款项主要是工程业务保证金。

(二)主要欠款方及账龄一年以上主要欠款方情况

2025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主要欠款方及账龄一年以上主要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欠款方

是否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年以上

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坏账准备余额

截至复函日期后回款

1

中江凯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否

履约保证金、其他保证金

23,467.68

-

-

18,722.23

4,745.46

-

账龄组合/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

2,808.33

-

2

通江县文旅康养投资有限公司

否

履约保证金

13,360.02

-

-

-

-

13,360.02

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

-

-

3

绵阳久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否

履约保证金、其他保证金

10,918.21

-

10,918.21

-

-

-

账龄组合/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

14.13

-

4

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否

其他

10,499.07

-

-

-

-

10,499.07

单项计提

10,499.07

-

5

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

否

暂付款项

9,713.83

-

-

-

-

9,713.83

单项计提

9,713.83

-

6

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

否

履约保证金

9,500.00

-

9,500.00

-

-

-

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

-

9,500.00

7

四川宜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是

其他保证金

9,141.75

-

-

-

9,141.75

-

账龄组合

2,742.52

-

8

成都武侯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否

其他保证金

8,890.90

-

-

0.90

8,890.00

-

账龄组合

2,667.14

-

9

Shamim Enterprise(Pvt.)Ltd.

否

履约保证金、暂付款项

7,924.13

-

-

-

7,924.13

-

账龄组合/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

622.91

-

序号

欠款方

是否关联方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年以上

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坏账准备余额

截至复函日期后回款

10

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否

其他保证金

7,788.23

287.73

7,500.50

-

-

-

账龄组合

377.90

287.73

合计

111,203.82

287.73

27,918.71

18,723.13

30,701.34

33,572.92

29,445.83

9,787.73

注:公司前十大其他应收款和1年以上前十大其他应收款均为上表中的单位。

上述欠款方相关情况如下:

欠款方

注册资本

成立时间

最终控制方

经营情况

所属行业

中江凯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0,550万人民币

2013-12-02

德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存续

商务服务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通江县文旅康养投资有限公司

95,000万人民币

2017-11-01

通江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存续

商务服务业

绵阳久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500万人民币

2023-11-22

盐亭县财政局(盐亭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存续

市政设施管理

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50,020万人民币

1996-08-09

吴方华(自然人)

存续(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铁路工程建筑

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

3,000万人民币

2009-01-13

王强(自然人)

吊销,未注销

机械设备经营租赁

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

48,200万人民币

2021-08-05

乐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存续

其他房屋建筑业

四川宜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0万人民币

2013-07-03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存续

公路工程建筑

成都武侯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万人民币

2005-09-19

成都市武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存续

商务服务业-投资与资产管理

Shamim Enterprise(Pvt.)Ltd.

5000万塔卡

1984-11-26

Md.Aminul Haque先生

存续

建筑业

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00万人民币

2011-12-14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存续

其他房屋建筑业

上述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应收中江凯通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3,467.68万元,其中,18,722.23万元为中江G350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的其他保证金,用于项目前期推进,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剩余4,745.46万元为中江G350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的在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建项目履约保证金通常在项目结束后即可收回,公司评估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因此将其分类为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不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前述款项根据合同约定在项目交工验收后收回,目前项目尚未完成交工验收手续,尚未达到收回条件。

2、应收通江县文旅康养投资有限公司13,360.02万元,为诺水大道项目按照招标文件支付的在建项目履约保证金,公司将其分类为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在项目交工验收后收回,目前项目尚未办理交工手续,尚未达到收回条件。

3、应收绵阳久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918.21万元,其中10,635.68万元,为绵阳盐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在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收回,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收回条件,公司将其分类为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剩余282.53万元为依据招标文件支付的设备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在设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目前设备尚未交付完成,尚未达到收回条件,已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4、应收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0,499.07万元,详见二、涪陵路桥和亿能路桥情况所述。

5、应收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9,713.83万元,详见二、涪陵路桥和亿能路桥情况所述。

6、应收乐至县泰盟实业有限公司9,500.00万元,为按照乐至县东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文件中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9,500万元,中标后转为在建项目履约保证金,属于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该款项已于 2026年3月20日收回4,500万元,4月1日收回5,000万元。

7、应收四川宜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叙公司)9,141.75万元,为公司承建宜叙高速公路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质量保证金。公司应在项目竣工审计后收回,但因宜叙公司资金原因尚未收回。公司对宜叙公司的经营

情况进行了核查,其资金紧张属于阶段性资金困难,宜叙公司处于正常经营中,无破产、失联、拒不认账、重大失信等情况。宜叙公司对欠公司款项予以认可并在积极协调资金回款中,公司预计该部分款项发生重大损失的风险较低。该款项已按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8、应收成都武侯资本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8,890万元,为簇桥街道双凤村4、5组、七里村6组(50.3714亩)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其他保证金。项目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 30%;项目通过规划、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的并联竣工验收,退还 40%;完成写字楼建设,并至少引入或注册一家高新企业,退还 20%;完成公厕规划,退还 5%;完成天然气调压站规划,退还 5%。项目已经在前期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0%的保证金已经退回,剩余步骤尚未完成,尚未达到收回条件。

9、应收Shamim Enterprise(Pvt.)Ltd.7,924.13万元,其中5,847.75万元为达卡绕城项目支付的在建项目履约保证金,公司将其分类为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根据协议约定,前述款项在项目完工并且商业运营日(COD)前偿还1,000万美元履约保证金,其余部分应在COD后一年内偿还完毕,目前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收回条件;剩余2,076.38万元,为垫付的业主方款项,预计在项目竣工结算时收回,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

10、应收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788.23万元,为海口市琼山区桂林二期城市更新项目,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约定支付的项目合作保证金款项15,000万元,按照约定已于2025年6月30日退还7,500万元,剩余款项预计2026年底收回。

综上,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中主要是履约保证金、暂付款项、其他保证金以及质量保证金等,该类款项主要是基于公司提供建筑施工服务而产生的,由于施工项目的建设通常周期较长,所以相关款项的结算周期也较长,账龄超过1年存在合理性;公司的上述款项基本都能够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逐步结算,也存在少部分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公司已经就该部分款项单项识别其信用减值风险,并充分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已致函蜀道集团,并于复函日前收悉蜀道集团出具的《关于相关其他应收款欠款方业务往来及潜在利益安排的说

明》。根据该说明,除基于正常商业目的开展的股本金投入、集团内部借款调拨保证金缴纳等事项外,欠款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或潜在利益安排。

二、应收涪陵路桥和亿能路桥款项相关情况

(一)应收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款项

1、业务背景

重庆市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涪陵路桥)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双碑隧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双碑)的少数股东,涪陵路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重庆双碑系承接重庆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BT项目(BT项目系政府通过招标选定社会资本,由投资方全额负责项目融资、投资、施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整移交给政府,政府按合同分期支付回购款,移交完毕合作终止)设立,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51%股权,涪陵路桥持有 49%股权。相关工程已在2015年竣工验收并完成资产移交,目前重庆双碑拟进行清算。

2、款项形成原因

在重庆城投BT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庆双碑收回前期代垫重庆城投前期费用款项后,有较为充足的资金,便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向涪陵路桥提供了2.62亿元的借款。根据当时的《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该借款发生时,公司单笔以及连续十二个月提供财务资助累计金额均未达到彼时的董事会审议及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无需履行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3、坏账计提情况

涪陵路桥于2018年因经营原因出现资金困难,相关应收款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于当年即将其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认为对涪陵路桥的应收款可以在重庆双碑清算时,按其享有的净资产作抵减,因此针对该款项超过涪陵路桥在重庆双碑中权益的部分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金额随重庆双碑净资产变化而变动。根据重庆双碑的净资产情况,2018年末坏账准备为4,422.10万元、2019年末坏账准备为4,737.06万元、2020年及2021年末坏账准备为9,520.58万元、 2022年至2024年末坏账准备为13,449.79万元,至2025年末,基于涪陵路桥预

支款项已超出其在重庆双碑中享有的权益情况,公司对涪陵路桥的其他应收款余额扣减了其享有的重庆双碑股东权益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应收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款项

1、业务背景

鄂尔多斯市亿能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公司)系公司子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2011年承建的京新高速集呼土建施工一标项目的劳务供应商,账面余额主要由两部分组成:(1)预付给亿能公司的工程款;(2)亿能公司由于未支付自身供应商的款项被起诉,路桥集团被连带起诉,根据法院的判决承担连带责任垫付给亿能公司供应商的款项。2015年路桥集团就预付亿能公司的工程款以及承担连带责任而垫付的款项对亿能公司提起诉讼,经过法院审理,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1)亿能公司返还路桥集团预付工程款及利息;(2)亿能公司返还路桥集团垫付款项及利息。法院判决后公司一直在委托律师对接催收和强制执行工作。

2、坏账计提过程

公司2018年根据判决结果确认对亿能公司的应收债权1.09亿元,并按2019年结算金额追加债权确认至1.15亿元,其中代亿能公司支付的款项为6,628.01万元,因亿能公司涉及诉讼较多,回收难度较大,公司在2018年当年即对该部分6,628.01万元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于剩余款项,因存在其他连带责任担保方,公司暂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至2019年单项和账龄组合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8,363.16万元,2020年公司根据法院执行及实际催收情况预计的可收回金额,评估亿能公司整体信用风险已与账龄组合显著不同,将对亿能公司的债权整体转为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可收回金额调整坏账准备至 8,074.49万元,2021年按照最新预期可收回金额调整至10,142.03万元,2022年无变化,在2023年前期预计可收回金额1,426.5万元收回后,对剩余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4、2025年公司分别收回400万元、28.2万元,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剩余款项仍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综上,公司已在相关减值迹象出现时点即对信用风险进行单项评估了信用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计提了坏账准备,减值计提充分、及时。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与工程施工业务相关的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其他保证金,通常其结算收款情况与具体项目的建设周期相匹配,而公司的路桥施工项目合同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所以相对应的保证金金额也较大,账龄也较长,具备合理性。

2、涪陵路桥和亿能路桥在相关款项出现减值迹象时,公司即根据预期可收回金额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及时。

问题4.关于投资支出。年报显示,公司近三年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金额分别为105.05亿元、101.62亿元、30.53亿元,其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77.46亿元、75.56亿元、11.43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2.17亿元、15.21亿元、26.83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对应形成的主要资产情况,包括账面原值、入账时间、折旧摊销、减值情况等,列示主要支付对方名称、关联关系、金额、交易内容、资产交付情况等;(2)结合上述情况及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经营规划、资产周转效率等,说明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原因,是否存在资金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以及投资支付的现金对应形成的主要资产情况

(一)2025年现金支付的前十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5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累计折旧/摊销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1

交建科研基地项目

在建工程

2.56

22.40%

7.98

在建

2025年度

-

-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是,合营企业

在建工程工程款

2

钢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

在建工程

0.99

8.66%

5.93

在建

2025年度

-

-

四川广胜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3

工程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42

3.67%

0.45

履约中

2025年度

0.1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因工程建设需缴纳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4

工程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24

2.10%

0.23

履约中

2025年度

0.03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因工程建设需缴纳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5

工程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23

2.01%

0.22

履约中

2025年度

0.09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因工程建设需缴纳的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5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累计折旧/摊销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6

运输设备

固定资产

0.20

1.75%

0.17

已交付

2025年度

0.01

-

成都启新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是,同受母公司控制

购买车辆

7

砂石开采权

无形资产

0.19

1.66%

0.19

已交付

2025年度

-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非关联方

矿权收益税

8

工程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16

1.40%

0.16

履约中

2025年度

0.05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工程保险费

9

钢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

在建工程

0.12

1.05%

0.12

在建

2025年度

-

-

成都海川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10

施工机械

固定资产

0.11

0.96%

0.1

已交付

2025年度

0.01

-

四川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施工设备采购

合计

5.22

45.67%

15.55

0.32

(二)2024年现金支付的前十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4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折旧摊销余额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1

新疆100MW光热+9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

在建工程

26.85

35.53%

注

在建

2024年度

注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2

毛尔盖光伏项目

在建工程

9.5

12.57%

注

在建

2024年度

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3

凉山州会东县1#地块200MW光伏项目

在建工程

3.84

5.08%

注

在建

2024年度

注

-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4

武侯区办公楼

在建工程

1.28

1.69%

注

在建

2024年度

注

-

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在建工程工程款

交建科研基地项目

在建工程

2.31

3.06%

7.98

在建

2024年度

-

5

凉山盐源牦牛坪光伏发电项目

在建工程

2.93

3.88%

注

在建

2024年度

注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6

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62

0.82%

0.62

履约中

2024年度

0.6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非关联方

工程保险费

7

砂石开采权

无形资产

0.61

0.81%

0.61

已交付

2024年度

注

-

西昌市大德矿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购买采矿权

8

井巷工程及采矿工程

在建工程

0.37

0.49%

1.06

在建

2024年度

注

-

温州东大矿建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4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折旧摊销余额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9

5000吨/年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在建工程

0.35

0.46%

1.22

在建

2024年度

注

-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10

六列双层气氛轨道窑成套设备安装

在建工程

0.30

0.40%

0.33

在建

2024年度

注

-

湖南烁科热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合计

48.96

64.80%

11.82

0.62

注:2024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总额为75.56亿元,前十大为48.96亿元,其中48.34亿元为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和四川蜀道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矿业)的长期资产款项,因2024年蜀道集团对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增资,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目前为蜀道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2023年现金支付的前十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3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折旧摊销余额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1

新疆100MW光热+9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

在建工程

11.37

14.68%

注

在建

2023年度

注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西北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3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折旧摊销余额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2

毛尔盖光伏项目

在建工程

7.24

9.35%

注

在建

2023年度

注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3

凉山州会东县1#地块200MW光伏项目

在建工程

5.61

7.24%

注

在建

2023年度

注

四川省送变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4

土地使用权

无形资产

1.5

1.94%

注

已交付

2023年度

注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武侯区税务局

非关联方

土地税费

5

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93

1.21%

0.93

已交付

2023年度

0.63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

非关联方

保险费

6

新锂想公司50000吨/年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二期

在建工程

0.88

1.14%

注

在建

2023年度

注

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设备采购款

7

新疆100MW光热+900MW光伏一体化项目

在建工程

0.73

0.94%

注

在建

2023年度

注

吐鲁番市自然资源局高昌区分局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8

保险费

长期待摊费用

0.68

0.88%

0.68

已交付

2023年度

0.3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

非关联方

保险费

9

辊道炉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

在建工程

0.53

0.68%

注

在建

2023年度

注

湖南烁科热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设备采购安装款

序号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2023年资金支付金额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账面原值

截至复函日资产交付情况

入账时间

折旧摊销余额

减值准备余额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是否关联方

交易内容

10

钢构智造产业基地项目

在建工程

0.53

0.68%

0.53

在建

2023年度

-

-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在建工程工程款

合计

30

38.73%

2.14

0.63

注:2023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总额为77.46亿元,前十大支付的现金金额为30.00亿元,其中27.86亿元为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的长期资产款项,因2024年蜀道集团对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增资,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目前为蜀道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二、主要投资支付的现金情况

(一)2025年主要投资支付现金的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金支付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至2025年末账面价值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至2025年末公司持股比例(%)

1*

13.28

49.50%

13.28

四川蜀路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1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99

2*

3.1

11.55%

11.24

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2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0

3

1.68

6.26%

1.68

湖北省楚道陆号硚孝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60

4

1.03

3.84%

1.03

辽宁交投本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长期股权投资

3.26

5

0.94

3.50%

1.00

湖北交投巴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

6

0.72

2.68%

1.68

湖北省楚道肆号十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

7*

0.55

2.05%

0.61

四川成芦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3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51

8

0.46

1.71%

0.46

湖南省洞天安溆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8.00

9

0.44

1.64%

0.53

成都交投空港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长期股权投资

22.00

10*

0.43

1.60%

0.56

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注4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20

合计

22.63

84.35%

32.07

注1、四川蜀路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施工企业以认购基金模式参与新建绵遂内铁路绵遂段站前工程项目投标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绵遂内项目投标并认购四川蜀路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份额,本次认购基金是为了取得绵遂内项目的施工任务,不以获取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50、2024-129、2025-097、2025-129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以认购基金模式参与新建绵遂内铁路绵遂段站前工程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以认购基金模式参与新建绵遂内铁路绵遂段站前工程项目投标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注2、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3日、2020年8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以参股的方式与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组成联合体,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对应设立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0- 074的《四川路桥关于路桥集团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因2021年5月蜀道集团由铁投集团和交投集团新设合并成立,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已由蜀道集团控股,现为蜀道内关联方。

注3、四川成芦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施工企业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交建集团、川交公司、路航公司以参股方式与关联方藏高公司组成联合体,投资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对应设立四川成芦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交易金额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4-078的《四川路桥关于子公司放弃控股并参股投资邛崃经芦山至荥经高速公路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

注4、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投资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打捆招商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公司)、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交公司)以参股的方式,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铁投集团、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境)高速公路、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作为参股方投资设立四川西香高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66的《四川路桥关于参股投资G7611线西昌至香格里拉(四川

境)高速公路、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会理至禄劝(四川境)高速公路打捆招商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2024年主要投资支付现金的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金支付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至2025年末账面价值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至2025年末公司持股比例(%)

1*

3.06

20.12%

注

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注1

蜀道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

注

2*

2.96

19.46%

11.24

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3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0

3

1.28

8.42%

1.28

新疆交投大漠天山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94

4*

1.2

7.89%

注

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注2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长期股权投资

注

5*

1.04

6.84%

4.52

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4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00

6

1.02

6.71%

0.58

甘肃环华公路有限公司

路桥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

4.08

7

0.96

6.31%

1.68

湖北省楚道肆号十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

8*

0.55

3.62%

注

Kerkebet Mining Share Company*注1

蜀道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

注

9*

0.44

2.89%

注

Asmara Mining Share Company*注1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长期股权投资

注

10*

0.31

2.04%

注

四川阿坝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注1

蜀道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

注

合计

12.82

84.29%

19.30

注:1、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Kerkebet Mining Share Company为蜀道矿业的联营企业,

Asmara Mining Share Company 为蜀道矿业的控股子公司,四川阿坝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为蜀道清洁能源的联营企业,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在投资上述公司时仍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因此对上述公司的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注2、四川铁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铁能电力公司投资双江口水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铁能电力增资以投资开发大渡河双江口水电项目,2024年公司按铁能电力章程和投资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5- 047的《四川路桥关于增资铁能电力公司投资双江口水电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4年,公司持有铁

能电力股权已划转至蜀道清洁能源,目前为蜀道清洁能源的子公司。

注3、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详见二、主要投资支付的现金情况(一)所述;

注4、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投资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以参股方式与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原交投集团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纳入本公司报表范围,以下简称交建集团)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对应设立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031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投资泸定至石棉高速公路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因2021年5月蜀道集团由铁投集团和交投集团新设合并成立,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已由蜀道集团控股,现为蜀道内关联方。

(三)2023年主要投资支付现金的情况

单位:亿元

序号

资金支付

占当年支付金额的比例

至2025年末

主要支付对象名称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至2025年末公司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1*

11.91

37.0%

注

Colluli Mining Share Company*注1

蜀道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

注

2*

2.04

6.3%

注

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注1

蜀道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

注

3*

2.41

7.5%

7.29

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2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00

4*

2.30

7.1%

11.24

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3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9.00

5*

1.78

5.5%

4.52

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4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3.00

6

1.50

4.7%

1.25

邢台润升置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其他非流动资产

46.43

7*

1.48

4.6%

注

Asmara Mining Share Company*注1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长期股权投资

注

8

1.26

3.9%

1.36

新疆交投库沙高速公路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6.13

9

1.11

3.5%

1.11

广西交投二十六期交通建设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非关联方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76

10*

0.90

2.8%

1.95

四川开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注5

蜀道范围内关联方

长期股权投资

25.00

合计

26.69

83.0%

28.72

注:1、Colluli Mining Share Company、当升蜀道(攀枝花)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蜀道矿业的联营企业,

Asmara Mining Share Company为蜀道矿业的控股子公司,蜀道矿业在投资上述公司时,蜀道矿业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对上述公司的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注2、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路桥集团投资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路桥集团与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原交投集团子公司)、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纳入本公司报表范围)组成联合体共同投资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对应设立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19-030的《四川路桥关于全资子公司路桥集团投资G0615线久治(青川界)至马尔康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因2021年5月蜀道集团由铁投集团和交投集团新设合并成立,四川久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已由蜀道集团控股,现为蜀道内关联方。

注3、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详见二、主要投资支付的现金情况(一)所述;

注4、四川泸石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详见二、主要投资支付的现金情况(二)所述;

注5、四川开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本公司收购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前,交建集团以参股方式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交投集团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建设开江至梁平高速公路项目,并与达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协议》,对应设立四川开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因2021年5月蜀道集团由铁投集团和交投集团新设合并成立,四川开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已由蜀道集团控股,现为蜀道内关联方。

三、公司投资活动相关的业务开展情况

(一)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5,299.24

3,516.53

135,822.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34.46

4,489.59

3,710.3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48.92

362.92

208.0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00.00

23,910.04

2,544.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282.62

32,279.08

142,284.40

公司收回投资活动的现金主要是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

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公司从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收到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是投入的前期费用的收回。

(二)近三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4,293.00

755,618.03

774,580.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268,305.96

152,120.46

321,703.8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96,482.9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0,770.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2,598.97

1,048,509.41

1,192,767.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316.35

-1,016,230.33

-1,050,482.80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情况

公司近三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77.46亿元、75.56亿元和11.43亿元,从近三年前十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支付情况可以看出,公司2023年和2024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主要系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购建相关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至2025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已经大幅减少,主要以公司交建科研基地项目的在建工程支出以及机械设备、工程保险费增加为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主要系公司于“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1+2”产业布局,在巩固工程施工主业的同时,培育清洁能源和矿产新材料两大产业板块,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随之逐年攀升,至2024年末,因蜀道集团对蜀道矿业和蜀道清洁能源增资,矿业板块和清洁能源板块相关主体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基于前述原因,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缩减至11.43亿元,2025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缩减至38.26亿元,投资净流出下降至30.53亿元。

公司2025年前五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中,存在向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四川交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城市建设公司)支付工程建设款项的情况,交建城市建设公司具备一级资质,通过公开

招投标程序中标。选用其实施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资质发包要求,也符合公司招投标流程,具备真实合理商业目的。

2、投资支付现金的情况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公司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建一体模式下为取得施工项目合同对建设单位所进行的股权投资,至2025年末,公司对外参股的联营企业和权益性投资单位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中,存在对蜀道投资集团范围内关联方支付股权投资款的情况。被投资单位为高速公路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或者公路、铁路股权投资基金,这是基于蜀道集团是四川省唯一的省级公路、铁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平台,而公司系主要经营范围在四川省境内的以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为主的建筑施工企业,公司的主要经营地区与蜀道集团重合,存在客观的业务合作关系,而在公司投建一体模式下,公司可以以投资人身份获取项目,因此公司投资蜀道集团内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或者公路、铁路的股权投资基金具有商业合理性。

综上,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原因,一方面系“十四五”期间公司“1+2”产业布局,培育矿业和清洁能源两大产业板块,长期资产投资额度较大,一方面系公司投建一体模式下,需保持对高速公路项目投资运营公司或公路、铁路股权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支出所致。公司购建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存在向关联方支付现金的情况,同时因公司经营环境和投建一体模式下获取项目机会的情况,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中存在向关联方的股权投资,但相关交易公允,流程合规,未发现构成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安排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意见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持续净流出的原因一方面系“十四五”期间“1+2”产业布局,布局清洁能源和矿业板块的需要,一方面系公司投建一体模式下,通过参股项目公司获取投资人身份以获取施工项目订单;公司投资活动中流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一方面是基于关联方在流程合规的情况下中标公司房建项目而向其支付的建设资金,一方面系基于投建一体模式下向控股股东相关关联方支付的项目投资资金,以上现金流出均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未发现公司向关

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问题5.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62.33亿元,同比增长 26.27% ,其中受限货币资金10.41亿元,主要为银行冻结资金及保证金等,本期利息收入1.50亿元,同比下降 17.13% ;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期末余额合计755.13亿元,本期利息支出23.69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存放类型、利率水平、日均余额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货币资金增长但利息收入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负担大额带息债务及存贷息差的原因及合理性;(2)货币资金受限的具体情况,说明除已披露的受限货币资金外,是否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潜在限制性安排,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货币资金及与带息债务的情况

(一)公司主要货币资金的存放及利率情况

1、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形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62.33亿元,主要为银行存款,金额为260.68亿元,占比 99.37%。公司2025年末货币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于年末集中收到较多新开工项目预收款,但是在年末时点尚未完成对外支付,导致资产负债表日货币资金余额较大,因此较期初余额增长较多。

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的基本户、一般户等银行账户内;其中,母公司及银行存款余额超过2,000万元的子公司的存放银行、存放形式及利率区间如下: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存放金额

主要存放地点

存放类型

利率区间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332,809,639.50

工商银行、中国建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0%-0.48%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45,864,298.76

工商银行、中国建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等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5%-0.45%

公司名称

存放金额

主要存放地点

存放类型

利率区间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13,329,693.39

工商银行、中国建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0%-0.55%

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1,713,827,541.20

工商银行、中国建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5%

四川路航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660,731,353.50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25%

四川路桥盛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16,259,035.90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凉山农村商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5%-0.25%

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423,862,224.16

工商银行、中国建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35%

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372,500,171.07

工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四川路桥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46,686,280.55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泸州银行等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5%-0.35%

四川川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80,687,001.15

工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长城华西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35%

四川交建陵州建设有限公司

161,374,159.16

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建行等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5%-0.25%

四川蜀道养护集团有限公司

154,563,233.36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1.25%

四川航焱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22,250,871.11

四川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25%

四川交建眉州建设有限公司

112,998,457.13

农业银行、眉山农村商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88,120,868.51

中国建行、达州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25%

四川蜀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2,816,338.03

工商银行、中信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四川交建天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74,386,761.73

工商银行、中国建行、甘孜农村商业银行

活期存款

0.05%

四川路桥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65,713,718.80

中国建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四川交建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4,115,306.00

中国建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四川路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47,811,253.68

工商银行

活期存款/协定存款

0.05%-1.05%

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40,648,339.07

中国建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38,548,631.65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35%

四川路桥高速公路养护有限公司

31,860,262.65

中国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0.1%

四川路桥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1,403,630.86

工商银行等

活期存款

0.05%

其他

1,045,027,137.16

银行存款金额小于2,000万元的单位的合计

银行存款合计

26,068,196,208.08

0.00%-1.25%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分布在合并范围内各家公司中,存放在各公司及其所属施工项目部的银行账户中。为保证资金安全性和运用的及时性,公司审慎地选择资金的存放方式,货币资金以活期存款、协定存款为主,公司及境内各子公司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及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等国有大型股份制银行,境外子公司持有境外银行存款的余额较小。

2、货币资金的实际利率水平

2025年度,公司按实际利息收入测算的利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2025年

2024年

年初余额

2077612.21

2172090.08

1月末

2020147.00

2300072.00

2月末

1947137.00

2273229.00

3月末

1957941.42

2130686.56

4月末

1957617.00

2327417.00

5月末

1894071.00

2165008.00

6月末

1742116.33

1926051.99

7月末

2067697.00

2079654.00

8月末

1722720.00

1823000.00

9月末

2058006.49

1789327.51

10月末

2003582.00

1877077.00

11月末

2118029.00

1924352.00

12月末

2623311.79

2077612.21

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2014614.48

2066582.87

利息收入

14959.15

18133.60

利率水平

0.74%

0.88%

注:1、货币资金平均余额=(年初余额+各月末余额)/13;2、利率水平=利息收入/货币资金平均余额。

公司货币资金月平均余额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因为活期存款利率持续下降,综合影响公司利息收入下降。公司主要货币资金存放以活期存款、协定存款形式为主,2025年涉及银行的存款实际利率水平区间为 0.00%-1.25%不等,公司按实际利息收入测算的利率水平介于存款实际利率水平区间范围内,公司的利息收入具有合理性。

(二)持有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负担大额带息债务及存贷息差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带息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带息债务

2025年末

2024年末

2025年末占比

2024年末占比

短期带息债务:

短期借款

94,282.74

84,631.56

1.24%

1.19%

应付短期融资券

101,504.26

1.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56,979.48

1,272,151.12

12.63%

17.90%

长期带息债务:

长期借款

5,860,456.97

5,265,679.40

77.36%

74.08%

应付债券

639,615.84

369,801.06

8.44%

5.20%

租赁负债

7,268.59

11,876.14

0.10%

0.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411.78

2,545.00

0.23%

0.04%

合计

7,576,015.40

7,108,188.55

100.00%

100.00%

从上表可见,公司的带息债务中主要是长期带息债务,而长期带息债务中主要是长期借款。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求,基于公司规模和工程施工企业的行业特征,施工项目部分布广泛均需就地开户,业务流水规模较大、收付款频次较高,保有充裕的货币资金是维持现金流安全性的基本前提,也是保障采购、薪酬、税费等刚性支出及时兑付的现实需要,公司2025年各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平均为233.10亿元,公司2025年货币资金余额为262.33亿元,因此大额货币资金持有具有充分的经营合理性。与此同时,公司带息债务以PPP、BOT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关的长期贷款为主,该类项目投资回收期长,债务本息偿付需与项目收益现金流长期匹配,因此公司根据长期资产投资情况维持较高水平的带息负债规模具有合理性。

二、货币资金受限及其他安排情况

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

公司2025年末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中货币资金的余额为104,120.38万

元,其中主要的受限原因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受限类型

年末受限账面价值

占期末受限货币资金的比例

司法冻结

66,739.60

64.10%

保证金存款

18,165.99

17.45%

民工工资专户等专用账户

10,160.27

9.76%

在途资金

7,814.70

7.51%

其他

1,239.82

1.19%

合计

104,120.38

100.00%

司法冻结的货币资金均为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诉讼事件,被法院冻结的资金。保证金存款主要包括保函保证金、票据保证金、复垦保证金等。民工工资专户等专用账户主要包括民工工资专户和专款专用账户。在途资金主要是公司在海外开展业务的过程中需要汇出资金,汇出资金等待相关部门审批的过程中形成了在途资金。其他主要为零星冻结款项。

2、共管账户情况

公司共管账户银行存款均系公司为拓展海外业务,联合中央企业并以中央企业为牵头人联合开展的海外项目,由于作为牵头方的中央企业信誉以及国际知名度较高,当地业主要求相关款项的收付均需要通过牵头方开立的银行账户,故公司与牵头方开立共管账户。公司对其享有的资金份额具有权利,资金收付按项目约定程序办理,不存在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公司海外共管账户存放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如下:

牵头方

是否关联方

存放银行

存放金额

成都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否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14,211,273.6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否

Commercial Bank of Kuwait

13,130,624.71

合计

27,341,898.38

公司除上述受限货币资金以及因海外项目存放于非关联牵头方共管账户的银行存款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潜在限制性安排;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亦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意见

1、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主要系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而持有的流动资金,大额带息负债主要是满足公司长期资产投资需求,因此同时持有大额货币资金和承担大额带息债务具有合理性;

2、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以活期存款和协定存款为主,流动性强,利率低,因此与大额带息债务存在存贷息差具备合理性;

3、公司货币资金存在因海外项目业务需求存放于非关联牵头方共管账户的情况;除此之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亦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4、公司受限货币资金披露完整,未见其他权利限制或潜在限制性安排。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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