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余建明)

华康股份2026-05-23 00:00

摘要

1华康股份股东余建明签署补充协议,退出与陈德水、程新平、徐小荣的一致行动关系,不再被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本次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变化,余建明仍持有13,143,335股(占比4.34%)。
3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德水、程新平和徐小荣三人,合计持股比例由32.01%降至27.67%。
4余建明表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减持可能。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康股份

股票代码:605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建明

住 所:浙江省开化县***

通讯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部分人员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康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其他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余建明

上市公司/公司/华康股份

指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上市公司当期的公司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姓名:余建明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开化县***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建明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 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陈德水先生、程新平先生、余建明先生、徐小荣先生签署了《关于共同控制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余建明先生退出原协议项下的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安排,即余建明先生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余建明先生不再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陈德水先生、程新平先生、余建明先生、徐小荣先生签署了《关于共同控制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保持一致行动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余建明先生退出原协议项下的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安排,即余建明先生在原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终止,余建明先生不再认定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因余建明先生退出原协议项下的共同控制及一致行动安排,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德水

47,208,121

15.58

陈德水

47,208,121

15.58

程新平

16,685,055

5.51

程新平

16,685,055

5.51

徐小荣

15,691,337

5.18

徐小荣

15,691,337

5.18

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50,064

1.40

开化金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50,064

1.40

余建明

13,143,335

4.34

—

—

—

合计

96,977,912

32.01

合计

83,834,577

27.67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性质及转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目前所持华康股份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此外,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质押、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作出的承诺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德水、程新平和徐小荣。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其他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至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建明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衢州

股票简称

华康股份

股票代码

6050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余建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退出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3,143,335股持股比例:4.3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退出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6年5月22日方式:退出一致行动关系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是□否□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余建明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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