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摘要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4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对应资产总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对应资产净额与成交金额孰高
营业收入
回购扬州郎克斯48.72%股权
6,200.72
1,971.70
4,746.04
收购苏州郎克斯45%股权
33,100.52
29,160.00
30,368.89
合计
39,301.24
31,131.70
35,114.94
上市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
180,967.33
64,513.08
146,091.43
占比
21.72%
48.26%
24.04%
注1:以2025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额、当期营业收入计算。
如上表所述,累计计算后,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相关指标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的比例未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周泽臣、王永富和黄永强。本次交易完成后,周泽臣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周泽臣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前述关联关系外,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珍兴国际,实际控制人为陈玉珍、吴珍芳、陈玉荣、陈玉兴和陈玉芳等陈氏家族。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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