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化学: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峰化学2026-07-18 00:00

摘要

1华峰化学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国泰海通证券、北京海润天睿律所、坤元评估及德皓国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评估及审计机构。
2同时决定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3本次决议标志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4日以微信、电话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会议由董事长尤飞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及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6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 6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公司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

易的备考审阅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需要,公司拟定于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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