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微: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紫光国微2026-07-18 00:00

摘要

1紫光国微定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陈杰等6名非独立董事及马朝松等3名独立董事)、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
2股权登记日为7月27日,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3此次换届涉及公司核心治理层变动,需关注新任董事会成员背景及其对公司战略延续性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债券代码:127038

公告编号:2026-063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1.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1.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8月4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8月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
  1.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7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1.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乙10号院1号楼众秀大厦42层VIP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陈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李天池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马道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岳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马宁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6

选举邬睿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马朝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谢永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来有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 提案1.00和2.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根据相关规定,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1.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1. 登记时间:2026年7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异地股东信函或传真以2026年7月28日17点到达公司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B座16层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芝永

电话:010-56757310

传真:010-56757366

邮箱:zhengquan@gosinoic.com

  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出席会议的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1.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9”,投票简称为 “国微投票”。
  1.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times 6 $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times3 $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6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1.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8月4日,9:15—15:00。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1.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选举陈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李天池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马道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岳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马宁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邬睿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马朝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谢永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来有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4.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

签发日期:

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注:1. 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1.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1. 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 $ \surd $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1.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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