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岩: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ST中岩2026-07-18 00:00

摘要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议案,理由为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
2同时审议通过提交书面承诺、提请股东会授权办理重整事项及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上述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存在退市及破产清算风险。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7月16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现场通知等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7月16日发出补充通知,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长路111号永安公服5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俊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管辖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重整暨风险提示公告》发布于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编制了专项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及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二、关于拟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签署并向法院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在预重整期间严格履行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即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预重整、重整相关的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止。公司董事会拟根据股东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重整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8月3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发布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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