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行动教育2026-07-18 00:00

摘要

1行动教育于2026年7月17日向155名激励对象授予307.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51元/份。
2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2028年净利润分别达3.88亿、4.65亿、5.58亿元或对应销售业绩目标。
3预计2026-2029年摊销费用分别为828.34万、1251.18万、603.12万、180.29万元。
4核心骨干获授占比86.98%,绑定效果显著。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6年7月17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307.30万份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58.51元/份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7月17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58.51元/份的价格向155名激励对象授予307.3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4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6月1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6年7月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制定〈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6年7月6日,公司公告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以及《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和调整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6年7月17日

2、授予数量:307.30万份

3、授予人数:155人

4、行权价格:58.5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已通过合规程序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 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 等待期:指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该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二个行权期

自该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第三个行权期

自该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该批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至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度销售业绩达到11.40亿元或2026年度净利润达到3.88亿元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度销售业绩达到13.68亿元或2027年度净利润达到4.65亿元

第三个行权期

2028年度销售业绩达到16.42亿元或2028年度净利润达到5.58亿元

注:

1、以上“销售业绩”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4)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个人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股)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杨林燕

职工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0

3.25%

0.08%

2

李仙

董事、副总经理

5.00

1.63%

0.04%

3

黄强

副总经理

15.00

4.88%

0.13%

4

罗逸

副总经理

5.00

1.63%

0.04%

5

陈纪红

财务总监

5.00

1.63%

0.04%

核心骨干员工(150人)

267.30

86.98%

2.24%

合计

307.30

100.00%

2.58%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7月17日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权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307.3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8.51元/份。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权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权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二叉树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以2026年6月3日收盘价为基准价,用该模型对授予的308.2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5.88元/股(2026年6月3日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48个月(采用授予日至每期行权截止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 37.55%、38.49%、38.49%(分别采用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 1年、2年、3年的年化波动率均值)

4、无风险利率:1.22%、1.27%、1.35%(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2年期收益率)

5、股息率:1.8386%(取本激励计划公告前3年同行业可比公司股息率的平均值)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授予日为2026年7月13日,且授予的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6年-2029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摊销总成本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308.20

2862.93

828.34

1251.18

603.12

180.29

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一)公司首次授予和调整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四)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随着首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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