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恒通股份2026-07-18 00:00

摘要

1恒通股份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SONG JIANBO于2026年7月17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371.54万股,金额4165.53万元,持股比例由4.47%升至5.00%。
2其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已增持部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设价格区间。
3增持主体承诺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4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旨在增强投资者信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SONG JIANBO先生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SONG JIANBO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SONG JIANBO

增持主体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___

持股数量

31,575,649股

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

4.47%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计划

□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___)

☑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

□是☑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

294,944,408

41.79%

公司控股股东为南山集团,SONG JIANBO为南山集团董事长、南山投资实际控制人;金玉计划为南山集团设立的增持公司股份的信托计划。

SONG JIANBO

31,575,649

4.47%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陕国投·金玉6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玉计划”)

19,170,799

2.72%

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投资”)

2,792,608

0.40%

合计

348,483,464

49.37%

二、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是否已增持股份是□否

增持主体名称

SONG JIANBO

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A股:4,165.53万元

首次增持股份数量

A股:3,715,400股

首次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A股:0.53%

首次增持前后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增持前:

A股持股31,575,649股,占比:4.47%

本次增持后:

A股持股35,291,049股;占比:5.00%

增持主体后续增持计划及内容

☑是(内容:公司将继续按照本次增持计划安排执行后续增持)

□否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

SONG JIANBO

拟增持股份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

公司A股

拟增持股份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

A股: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拟增持股份数量

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比例(占总股本)

不适用

拟增持股份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固定价格区间,具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2026年7月17日~2027年1月16日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

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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