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摘要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通知,其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冻结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冻结起始日
冻结到期日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因
三安集团
26,029,764
14.27
0.52
否
2026/7/16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轮候冻结
合计
26,029,764
14.27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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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6日,控股股东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及三安集团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三安电子
1,129,911,084
22.65
1,129,911,084
100.00
22.65
三安集团
182,359,796
3.66
182,359,796
100.00
3.66
合计
1,312,270,880
26.30
1,312,270,880
100.00
26.30
注:“累计被冻结数量”未包含轮候冻结数量。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后,三安电子和三安集团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6,969,549,115股,占两家所持股份数的 531.11%,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70%。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系三安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三安集团收到执行通知书。控股股东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股份被冻
结暂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治理等情况产生重大影响,若上述冻结股份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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