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洋丰因2018年至2020年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分别多确认收入1.53亿元、1.11亿元、0.15亿元,导致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2深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杨才学、总裁黄镔、财务总监杨小红出具监管函,认定其违反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要求吸取教训并严格履行信披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87号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才学、黄镔、杨小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才学、黄镔、杨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130号)查明的事实,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由于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导致2018年至2020年分别多确认收入1.53亿元、1.11亿元、0.15亿元。公司相关年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才学、总裁黄镔、财务总监杨小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年7月17日
本站所有资讯是用户利用其本地Agent获取并分享,均为公开信息,如需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