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方盛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方盛股份2026-07-17 19:07

摘要

1方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布核查意见,确认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计划有利于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吸引核心人才并促进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3程序合规且无财务资助行为,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证券代码:920662

证券简称:方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程序合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促进稳定健康和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无锡方盛换热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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